邀请丁强去纽约这事,张大小姐根本没过大脑。已经很久,她对这个夜情小民警有种很难表达情感。刚开始,她只是内疚和不好意思,那天她都被自己粗,bao吓着。后来Roger告诉她,强大悲伤和恐惧都会让人产生强烈做爱欲望,因为人需要温暖、人情,做爱是种动物本能、对悲剧反应,更何况张大小姐又是在目睹第个情人尸体情况下。
张燕很接受Roger说法,已经不内疚。她甚至有时候会想,其实这小民警挺走运,要不是特殊情况,张大小姐这种身份人估计都不会斜眼看他。她不明白是,既然不欠丁强什,她为什还跟他来往?张燕其实不记得那天下午任何细节,她真断片。有时候她去回忆这件事情细节时,会有股电流从她大脑瞬间冲到她子宫,这种感觉已经好几次,可是她还是什都想不起来。
“Whatdoesitmean?”(这什意思?)她问Roger。
“Itmeansthesexwasfantastic!”(这意思就是你俩做爱很嗨!)Roger总是这回答。
张燕所有做爱经验都是姜平教,姜平像个导师带最心爱学生,点滴地给张燕灌输做爱理论和技巧。她至今记得姜平那时总跟她说,你放松,你不去享受感觉也不好,因为在乎你感受。尽管党小明每次DateNight都会用英文问她喜欢不喜欢,可她感觉是小明不过是在完成项公事,因为每次只要完事,就去抓几张纸巾,把自己擦把,然后说还要加班,就去客房睡觉。现在他俩虽然在幢大房子里,但是基本上是各自睡在自己卧室。
张燕记得很清晰,她和姜平第个吻是怎发生,就是那次在布莱恩·亚当斯户外音乐会上。那是纽约每年夏天中央公园免费音乐会,全是年轻人,那首歌叫IDoItforYou(《所做切都是为你》),唱副歌时候,所有人都跟着吼。张燕头巾就在那时被风刮走,她去抓头巾那刻,脸擦过姜平脸蛋子时候,被姜平软乎乎大嘴唇给截下来。那时候张燕既慌张又开心,她已经喜欢姜平,不知道姜平会不会喜欢她。她原来是想再约姜平去看个电影什,但愿姜平能主动跟她拉手,她根本没想到姜平干脆抱着她就亲,而且是在个音乐会上——公共场所!但是她喜欢。
后来她总是想,这样爱个人,还可能有第二次吗?有时候,她周围人总是夸党小明,说他如何成功。只有Roger,看到外媒报道谭盾时候会刺激下张大小姐说:“你如果当时不跟他吹,姜平今天就和这些人样。”张燕特别讨厌Roger这说,不过她自己很清楚,姜平如果没有把自己那次个展给砸个粉碎,他真不会是河北停尸房里只有半边脸男人。他们在纽约时候,姜平和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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