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着。在她离开林地以后无尽冒险中,去过美国、欧洲和南美众多城市短暂定居,还做过各种各样工作——在里约热内卢当导游,在托雷莫利诺斯[51]当酒吧女招待,在纽约萨克斯第五大道百货公司做助理采购,在贝弗利山家叫“卢奥”[52]夏威夷风餐厅做收银员;而且她还定期、从不打招呼地回亚拉巴马州看父母和外婆。外婆去世前玛丽昂最后次看她,是在亚拉巴马州和密西西比州交界处家下等酒馆,两个女人,外加玛丽昂抽着大麻烟袋女儿,随着自动点唱机音乐跳跳舞,玩着老虎机,度过晚。
玛丽昂认识所有男人中,最理解她这种流浪天性,而且还努力效仿,可能就是弟弟约翰。他还很感激姐姐,让他第次有看到树林外更大世界机会。上学时候,姐姐两次邀请他去外地,同自己和第三任丈夫,也就是海军军官理查德·麦克利戈特起住。第次是1943年——理查德被派到波士顿艘巡洋舰上。11岁威廉森就在他们坎布里奇公寓里住六个月,上波士顿公立学校。1947年,威廉森15岁,暑假就和麦克利戈特起去加州阿尔汉布拉市,离洛杉矶不远。他在那儿认识帮十几岁改装赛车和老爷车爱好者,帮他们修理维护发动机。约翰·威廉森年纪轻轻,却已经是个熟练技工。
在亚拉巴马州时,放学后他就去修车厂里给修车师傅打工。修车厂离家不远——因为战争期间父母用滚圆木方式把房子挪到林地外面。威廉森喜欢安安静静地修东西。他身材精瘦、神色阴沉、金发泛白,手指总脏兮兮,因为时常摆弄农场卡车坏掉零件、出故障来复枪、不响唱机。他对机械部件间关系十分敏感,凭直觉就能修好东西。12岁威廉森自己做过收音机,用是在林子里找到电线和废弃金属,其中个铜片是从私酿酒厂偷来,害他遭父亲顿,bao打。
他上乡村中学,科学和数学成绩很好,历史很差。班里有18个同学,但他并不对某个人特别好。父亲脾气不好,他放学后从不带同学回家,愿意独自待着,看看书,摆弄机械,或是用业余无线电设备和遥远地方陌生人对话。
他也偶尔和附近农场姑娘睡觉,还有个同意让他拍裸照,可他从没把这当回事,他幻想内容也主要是独自人从南方农村逃出去。1949年高中毕业以后,姐姐写信说帮他在安纳波利斯学院安排面试,可他想到要受学校严格约束就不愿意,于是报名参加海军。在圣地亚哥经过新兵训练,又在加州北部海军学校经过电子学培训之后,威廉森被向西远送几千里外,加入南太平洋上原始岛屿群美国驻军,接下来四年大部分时间里,那里就是他家。
这段时间他成军队里最全能电子技师之,所有种类设备,从电传打字机到雷达声呐,他修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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