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关于先将*员解职,然后再慢慢恢复他们官职制度,参见WinstonW.Lo(罗文),AnIntroductiontotheCivilServiceofSungChina,withanEmphasisonItsPersonnelAdministration,Honolulu:UniversityofHawai’iPress,1987,pp.111—112。
[55]《宋史》卷二十,374页。《宋大诏令集》卷二百十七,829页。《宋会要辑稿·刑法六》,叶22a。《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百二十二,2060页。《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二十五,846、85
兄弟)不得担任宫廷特殊岗位卫官、为嫔妃弟弟或儿子预留职位、重要军职和某些宫廷职务。《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二十五,831—833页。
[45]《龟山集》卷三十五,叶3a—b。
[46]《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二十二,773—775页。《宋会要辑稿·职官六八》,叶9a。
[47]《宋会要辑稿·职官六八》,叶10a。
[48]《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百二十二,2053—2057页。《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二十四,810—815页。有关对这份名单完整分析,参见HelmoltVittinghoff,ProkriptionundIntrigegegenYuan-yu-Pateiganger:einBeitragzudenzurKontroversennachdenReformendesWangAn-shih,dargestelltandenBiographiendesLuTien(1042—1102)unddesCh’enKuan(1075—1124),Frankfurt:PeterLang,1975。
[49]《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百二十二,2058页。《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二十四,817页。另参见陈乐素《桂林石刻〈元祐党籍〉》,《学术研究》1983年第6期,63—71页。
[50]《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百二十二,2053页。《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二十四,810页。
[51]《宋大诏令集》卷百九十六,721页。《宋会要辑稿·职官七六》(叶25a)记录这份诏书时间要早天,即1104年六月十六日。
[52]《金石萃编》卷百四十四,叶1a—b.
[53]《玉海》卷百六十三,叶28b。《宋东京考》卷二,37页。《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百三十,2186页。《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二十四,815页。《宋史》卷百零五,2549页。《文献通考》卷四十四,415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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