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雨水侵袭,此外还有森林。那该死森林实在密实,足以把风,bao挡住。当然,你会被树叶上流下雨水打湿,不过当季候风肆虐时你要是恰好在森林里,就几乎感觉不到刮风;等你出树林才发现,嚯!大风把你掀翻在地,让你满身涂满红色稀泥——大雨早把清理出平地变成泥塘,让你慌不迭再躲回森林里去。而森林里面又昏暗又闷热,很容易迷失。
再说此地指挥官——穆罕默德少校,他是个冥顽不灵狗杂种。新爪哇任何事情都要按章执行:伐木带都必须是公里宽,随后在砍伐出条带上种植那倒霉纤维草;去中心严格按先后次序轮流,无人享受特惠;迷幻剂定量配给,若在值班时使用则必受重罚,等等。不过,穆罕默德有个优点,他不常跟总部进行无线电联络。新爪哇这块营地属于他,他按自己方式管理。他不喜欢总部向他发号施令。那边发布命令他倒也遵从,命令下达,他便放那些睽嗤,所有枪支都锁起来,只留下那种小型玩具手枪。不过他不会去请求命令或者咨询他们,既不向总部,也不向任何其他人征询建议。他是那种自以为是人,自己什都对。这恰恰是他最大缺陷。
戴维森以前在中心镇时候在道格手下服役,曾有机会翻看军官档案。他过目不忘记忆里仍保存着这些东西,比如,他记得穆罕默德智商是107。他自己智商是118。两个人相差十分;当然,他不会跟老穆说起这件事,老穆辈子也不会明白,强迫他听别人意见更是毫无可能。他觉得自己比戴维森更明白事理,就这回事。
开始情况有些磕磕绊绊。新爪哇这边无人知晓史密斯营发生,bao行,只知道营地指挥官在事发前小时去中心镇,因此也就成唯逃脱人幸存下来。如果从这个角度看待这件事,确是有些不妙。所以,人们开始时把他当作招致厄运约拿,甚至更糟,把他比作犹大,也就可以理解。不过后来大家解他,开始明白他非但不是什逃兵或者叛徒,而且是在竭尽全力使整个新塔希提殖民地免遭背叛。他们渐渐发现,除掉那些睽嗤是让地球人在这个世界保全自己生活方式唯办法。
在伐木者中传播这些消息并不太难。他们本来就不喜欢那些小绿老鼠,白天得赶着他们上工,晚上还要整夜看守他们。只是现在他们才开始明白,睽嗤们不仅讨厌,还相当危险。戴维森告诉他们自己在史密斯所见,向他们讲述从舰队飞船上下来两个类人生物如何给总部人洗脑;告诉他们,把地球人从新塔希提赶走,只是外星人针对地球阴谋小部分;他向他们陈述那冰冷无情数字(两千五百个地球人面对三百万睽嗤)……这时,他们就真正开始支持他。
就连这里生态控制官也站在他边。跟那个可怜、因为人类射杀赤鹿而呼天抢地、自己又被卑鄙睽嗤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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