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那些逃脱婚姻单身女子而言,也会有许多条条框框阻碍她们成功。清教徒女性没有性自由,大名鼎鼎牧师科顿·马瑟(CottonMather)曾对那些“外表、言语或是姿态显露出不贞放荡、放肆无礼”女性大加谴责。[12]未婚女性能从事职业寥寥无几且薪水微薄,比如助产士、裁缝、护理、家庭教师或是助教,而这些工作也反映社会大众对女人天性些看法。
后来美国独立战争爆发,使得两性关系变得更为复杂。首先,许多青壮年男性离家奔赴战场,在18世纪70年代、80年代,以及在1812年战争中与英国人作战。这几场战争,加之后来天命论时代[1]大批男性西迁,造成成千上万女性留守东部现象,打破全国男女性别比例平衡。
但是女性与婚姻关系绝不仅仅与人口数量有关,18世纪末是个政治动荡时期,美国独立战争之后,法国大g,m爆发,又催生当时法属殖民地圣多明各(今属海地)g,m,奴隶由此获得解放。1804年,海地共和国成立。在启蒙时代自由思想作用下,世界各地权力结构开始土崩瓦解。英国作家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MaryWollstonecraft)(晚婚并在婚外育有子)驳斥法国哲学家让·雅克·卢梭(Jean-JacquesRousseau)关于女性应顺从丈夫观点,并在1792年出版《为女权辩护》(AVindicationoftheRightsofWoman)中对卢梭“贬低女性,把她们变成爱奴隶思想”进行声讨。她自己则努力推动女性接受教育,获得独立。
“g,m中平权言论为女权运动提供最初词汇,”历史学家玛丽·贝思·诺顿(MaryBethNorton)说。[13]而李·弗吉尼亚·钱伯斯–席勒(LeeVirginiaChambers-Schiller)是这样描述女权运动:“最初兴起于1780年中上阶层女性……她们展现出种引人注目女性独立形象。越来越多女性,包括美国东北部制造商、商人、农民,还有从事‘低微职业’者女儿们,都开始拒绝‘给她们带来束缚婚姻’。”[14]
个人自由与部分美洲居民所受限制完全背道而驰,这些限制不仅仅来自婚姻,更来自用来维持这个新国家经济稳定、确保白人男性统治地位奴隶制。
婚姻和奴隶制是两种不同制度。奴隶是财产,在宪法中被算作五分之三个人,他们可以被买卖,自身无任何权利。而婚姻中,虽说女性方会失去自己权利和身份,但它承认女性是自由人,婚姻契约是女性自愿缔结(虽然有来自经济、家庭或是邻里等方面压力)。通过婚姻,妻子可以获得经济利益和财产继承权,并且能得到社会及教会认可,她们社会地位继而可以得到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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