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清声音戛然而止。
他脑海里全是沈怜睁开眼睛这幕。
晶晶然如镜之新开,而冷光之乍出于匣也。
“虽然他小心眼,睚眦必报,像把刀子……”
“他哭起来很好看,笑起来其实很难看。但不希望他哭……也不希望他笑。”
“他左手腕上有十七道没褪疤,胸口有颗小痣,腰围是多少也不必告诉你……”
“他自然睡着时会有个固定姿势。他现在从来不听《梦中婚礼》,因为他以前用它催眠,后来用它也睡不着,反倒听烦。他也不听《蓝色多瑙河》,无论用多美丽曲子当闹钟,你也会对那首曲子厌烦……也烦《蓝色多瑙河》。”
“但知道他最喜欢曲子是什,他没告诉过任何人。”
“听沈怜说,他和林绯青梅竹马,从高中到大学直是男女朋友。”
你又是哪里来妖魔鬼怪。
“可听您刚才说,林小姐早已另觅新欢。”
“和沈怜在起这长时间,也没听他提起过郑先生。”
“诶?”郑清诧异地推推眼镜,“时间很长吗?”
,到底发生什?
指挥组定出事,而他们又是单方面联系,所以现在她失联。
她揪着自己头发,焦虑道:“必须做点什,必须做点什……”
“切为……人类。”她喃喃道。
“对!切为人类!”
“虽然他对切都没什兴趣,但他没有生病时……他其实喜欢,bao雨。”
“他喜欢海绵宝宝,从小到大。”
“他小时候……他小时候……”郑清突然个恍惚,“们是在医院认识。”
“他病号服上裹着黑色大衣,这打扮没什稀奇,”郑清道,“当时就在想,他眼睛真好看。”
正在这时,床上沈怜缓缓睁开眼睛。
“郑先生,”萧宁沉下脸,“您到现在还没有证据能证明您认识沈怜,有理由怀疑您图谋不轨。”
郑清神色突然柔和起来:“他生日在十月十四日,喜欢黑色,爱吃香菜,讨厌茄子,鸡蛋只吃蒸和炒,认为薯条是世界瑰宝,和甜党势不两立……”
说到这里,郑清失笑:“就是甜党。”
他笑够,继续说:“他喜欢博尔赫斯,不喜欢马克吐温,喜欢李商隐,讨厌韩愈,因为他是推字党,他这个理由确实比较任性……也是推字党。”
“他会东西很多,杂而不精,但演技登峰造极。他很戏精,喜欢吐槽,有时候看起来像个变态,但他其实没有坏心。”
在沈怜房间内,无声硝烟弥漫。
萧宁想抽根烟,但看见还在昏睡沈怜,又生生忍住。他想想,道:“是在来基地路上遇见他,他当时过得很惨,身边没有个人。”
装什装,那时候你也没在他身边啊。
郑清脸上全是感激之情:“感谢您照顾家沈怜。”
再怎样沈怜也是家,您是个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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