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你看过《小王子》吗?”
“当然。”
“想当你狐狸。”他贴着医生脸,心里想是想让你当狐狸。
“天色不早沈怜,睡觉吧,客房在那边。”
沈怜就悻悻放下枪。
个字,就是贱。
于是他又凑上去,光着脚跪在沙发上,勾住医生脖子,歪头问:“医生,你是不是喜欢呀?”
电视里男孩对哭泣女孩说:“爱你。”
女孩破涕为笑。
医生温柔笑,眼里却有惊诧:“喜欢女人。”
得沉默隐忍。
“真是务实爱情观,”沈怜评价,“所以应该没有女孩受得医生你吧。”
“那你呢?你会说‘爱你’吗?”郑清反问。
“会,”沈怜盯着郑清眼睛笑,笑得眉眼弯弯,“会说‘爱你’,但这三个字有几分真几分假就只有自己知道。虽然总是承诺,但也觉得承诺这种东西没有任何意义,是个贱人。”
郑清就笑。他觉得他解沈怜这个别扭矛盾综合体,自然也解沈怜爱情观,虽然这解来得莫名其妙,但却不显得突兀。毕竟他认识这个家伙之后就想到句诗──与君初相识,犹似故人归。
医生去卫生间洗漱,心里想着或许已经是你狐狸,你也不可能是狐狸。
或许,你是那支玫瑰。
沈怜笑就定在脸上,然后慢慢消退,像幅随着时间褪色油画。他看着医生眼睛,露出个不可置信、委委屈屈表情。
让人感觉他心都碎。
然后他把枪抵在医生太阳穴上,又露出个艳丽笑:“现在呢?喜欢吗?”
医生继续温柔地笑,安抚地揉揉他头发,吻他流泪眼睛。
“喜欢女人这种事情,是改不呀。”
先撩者贱,他莫名觉得如果个人表现出对沈怜喜欢,沈怜定会对那个人点兴趣都没有;如果个人并不理会沈怜,沈怜倒是会恬不知耻地黏上去,像个狗皮膏药样贴着人不放,然而当他把人家追到手后,就又没兴趣不屑顾。
个大写“渣”字,这家伙不会爱人,可能只会享受诡异征服欲。
所以追求沈怜最好方法是与他保持礼貌距离,偶尔出格但不动声色,不谈自己有多喜欢他,装作自己不喜欢他,不远不近地钓着他。
他之前撒网捕过条鱼,现在又要钓另条鱼。
沈怜发现他和医生之间还保持着彬彬有礼安全距离,这明明是他想看到,他不想陷入段爱情里把自己弄得像蛾子样可悲可怜,但当事情如他所愿,他又觉得不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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