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不只让赴海外做买卖人(比如在马六甲做生意两个古吉拉特人)真诚相待,甚至还有更好功用,即让其中任何人都不致干出为赚钱而牺牲同乡伙伴或员工事。近代早期福建人有习惯做法,特别倚赖家乡社会阶级,以确保海外生意不致遭人搞鬼垮掉。大户商贾人家往往派契约仆役[6]出国,替他们管理位处最遥远地方家族生意,特别是位于东南亚生意(这做理由之,很可能是他们希望把亲生儿子留在家乡,而把儿子留在身边,可能是为有人可以管理家业,可能是因为担心儿子在海外发生不测,可能是为更早抱到孙子,也可能是为让儿子管理家族土地或培养儿子当官以便保护家族其他利益)。契约仆役知道,如果(且只有)自己在海外干得好,光荣返乡,主人(才)会还他自由之身,收养他为义子,然后义父义母会替他找个上等人家千金,完成他终身大事。事业无成,返乡没什好处。
港埠统治者还发现,以这方式处理贸易,也颇有用。比起让财富集中在可能有王室血统和正确人脉而有资格争夺大位本地贵族之类人手里,让财富集中在外族手里,威胁还比较小;如果许多外族人来自同个地方,可以指派他们职务,以使彼此相安无事。就连以英格兰启蒙运动之子自居,宣称信奉法治而非人治莱佛士(StamfordRaffles,见2.6节)都发现,将他于1819年所创立新加坡组织为连串不同民族聚居区,每个区里由些商场老大按他们所习惯方式各别治理,统治起来事半功倍。在那二十五年后,在上海创办公共租界洋人,最初希望创立是个由他们完全自治纯白人聚居区;后来中国爆发内战,有钱中国难民逃入租界,使租界内房租水涨船高,租界当局才打消种族隔离念头,从而创造出个由西方人治理而华人住民居多聚居区。
在最理想状况下,统治者甚至可能从贸易性离散族群里找到个听话核心人物,说服他支付大笔钱,以取得高居他所有侨居同胞之上“老大”地位;统治者选对人,能有金钱收入,有名心存感激(且有钱)追随者,且贸易商聚居区里有个完全不必他操心就管理良好z.府。贸易性离散族群有这多优点,因而,在19世纪成熟殖民统治(和西方商业法)于全球许多地区确立之前,它们直是组织贸易活动所不可或缺凭借。而即使在19世纪,乃至今日,离散族群所建构贸易网络,仍是全球贸易里重要环。许多西方社会理论指斥福建人、黎巴嫩人、犹太人、亚美尼亚人族群任人唯亲、不理性、“传统”(因而敌视创新),但这些族群仍继续通过族缘关系组织贸易,且仍继续与那些据称较理性做生意方式竞争,成就斐然。“昔日旧作风”在今日依旧兴盛不坠,这清楚表示实然面绝非经济学家、社会学家在课堂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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