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05年8月,终于成名住院医生。刚刚当12个月医生,很显然整个人还处于“实习”状态,但到这时候,“住院”字眼毕竟被强塞进头衔之中。也许这样做是为让病人更有信心吧:毕竟才25岁,却要用手术刀剖开他人肚皮。此外,要不是贪恋职称改变所带来小小虚荣心,看到新值班表时,几乎要从医院楼顶上跳下去。而且,也没脸说自己“升迁”,因为任何实习医生工作年后都会自动变成住院医生,就像在麦当劳工作人胸章上会多颗星星样——不过很怀疑,在薪资水平上,麦当劳叔叔可能比国家医疗服务体系大方得多。(1)
相信个人真有可能在技术上通不过住院医生这关,然后被要求重新来过,虽然现实中并没听闻过这样事情发生。请注意,还算上两位朋友,其中个当住院医生时和病人在值班室里睡觉,另个因为精神涣散,给位青霉素过敏病人开青霉素,而不是扑热息痛。就连他们俩都过关,所以谁知道发生什样事你才会被要求重修呢。
从住院医生阶段起,你就要决定自己专长方向。假如选择全科,你会继续在医院里待几年,在类似急诊、普通内科和儿科这样地方轮岗,然后就能被派到社区里,穿上胳膊肘带补丁呢子西装,被赋予不断向病人挑起眉毛特权。假如选择做医院医生,你还要多蹚几摊浑水才能决定最后道路。假如喜欢做外科医生,肛肠外科、心脏外科、神经外科、整形外科任君挑选。(不过整形外科通常是留给医学院里橄榄球队员,因为这个科除锯骨缝皮之外没什技术含量——很怀疑所谓“他们选择这科”,不过就是把手指放到墨水里,然后按个同意指纹。)
假如不喜欢那亲力亲为工作,你在般内科中也拥有许多选择:老年病科(2)、心内科、呼吸科、皮肤科(选择这科,你就选择种虽然有些令人厌恶但相对轻松生活方式——皮肤科医生夜里出急诊次数用只长满鳞癣老手就可以数清)。此外,还有些介于内科和外科之间科室,比如麻醉科、放射科、产科和妇科。
本人选择妇产科——在医学院时它有个更迷人名字,“小逼孩儿与逼科”。本科论文写就是这领域,所以多少算是笨鸟先飞,假如有人问患有抗磷脂综合征母亲所生早产儿通常有何特征,都能回答得出来,然而尴尬是从来没人问。最喜欢产科点在于,你接收是个病人,送走往往是两个或以上病人,这可比其他科室得分率高多(说就是你——老年病科)。此外,还记得上学时位主治医生对说:选择妇产科是因为它相对容易。“产科病房里只需要做4件事:剖腹产、使用产钳、真空辅助*d分娩,最后把你弄这团糟给缝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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