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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部 残更不寐 第六章(8 / 17)

但靠近唯小窗户角落却空着,没有人敢占据,那是整片大通铺看起来最干净最舒服地方,也是这些日子苏锦超和绵涯睡处。

能在工棚里占据最好睡觉位置,显然是绵涯稍稍展露过实力结果。

「绵涯大哥,你回来。」个瘦小身影兴奋地跑过来,看见绵涯手上糊着乱七八糟草药手臂,脸色变,「你挨打?」

同是在这里干活民夫,当然对挨鞭子这件事很熟悉。

这小家伙叫四环,其实已经十八九岁,大概是总吃不饱,脚

天天做苦力,吃陈米粥,还要冒着挨鞭子风险,对苏锦超来说,也许是今生未曾到过地狱,对绵涯来说,却不足提。

给小肉虫遮风挡雨,挡鞭子,给小肉虫抢水争饭,晚上和小肉虫躺张脏兮兮硬木床,绵涯甚至觉得这样日子挺好,不妨长久点。

这些想法,如果被身边苏锦超知道,不知道会把自己恨到什样子。

绵涯转头瞥苏锦超眼,似笑非笑。

「也许可以试试爬墙,那边那道高墙,爬过去就是城外。」苏锦超正沉浸在自己计划中。

因为你本事大!

苏锦超心里这样想,嘴上却很硬,「因为是你很蠢地让们两个被抓来做民夫!」

还很蠢没有让你被勤王军那几个小子马踩死呢。」

「哼。」

「哼。」绵涯也哼。

民夫群里,这样做可要相当有本事才行。

本事如果不够大,连限定自己分内吃食都未必可以领到。

开始时苏锦超总要追问绵涯,他是怎做到,但绵涯每次都神秘地笑笑,回答说,「你认小肉虫这个名字,就告诉你。」

苏锦超哪里肯答应。

所以即使百思不得其解,现在他也忍住好奇,不再问

「墙外有队驻兵,配有弓箭,你还没有下到地面,就已经被射成刺猬。」

「乔装成送饭人混出去?」

「送饭人也是民夫,只是住到另个民夫营。你是打算从个民夫营再逃到另个民夫营?这倒很有创意。」最后这个词,是从鸣王那里听来

「呸!」

弯腰走进低矮简陋供民夫睡觉工棚,同棚工友大多数回来,屋子里弥漫着难闻汗味和脚气,木头混乱搭起来大通铺上横七竖八地躺不少人,有人仰面朝天敞着四肢,震天雷动般打鼾。

要逃出这民夫营,对他来说易如反掌,他却次也没有尝试过。

逃出去又如何?

旦逃出去,苏锦超定吵着回家,自己是护送他回到西琴,看着他走进他金碧辉煌家,还是就此分手,永不相见?

大王要自己利用他。

他却,只是个出身高贵,而心智未开小笨蛋罢

在广场上吃完晚饭,两人弄两碗水咕噜咕噜喝,站起来肩并肩往睡觉工棚里走。

定要想办法逃出去。」苏锦超咬牙切齿地说。

「嗯。」

「嗯什?你快点想办法。」

「为什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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