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在大陆上生活十多年,但是夏威夷对他来说意义非凡。他想要解这里切,从火奴鲁鲁街道两旁大棕榈树,到半月形威基基海滩,再到城市周围翠绿群山。们在个朋友借给们公寓里住大约周,每天都去海边,游泳、晒太阳。见到贝拉克同母异父妹妹玛雅,她当时十九岁,和善、聪明,马上要从巴纳德学院[8]毕业。她两颊圆润,有双棕色大眼睛,头鬈曲黑发披在肩上。还见到他外祖父母斯坦利·邓纳姆和梅德林·邓纳姆,贝拉克叫他们“姥爷”“姥姥”。他们还住在抚养贝拉克长大那栋高楼里所小公寓里,里面装饰着印尼风格织物,都是那些年安寄回来。
还见到安本人,她身材丰满,充满活力,头黑色卷发,有着和贝拉克样尖下巴。她带着很粗银首饰,穿着条鲜艳蜡染花布长裙,脚上是双耐穿凉鞋,猜是人类学家会穿那种。她对很友好,对背景和职业很好奇。很明显,她爱她儿子,几乎是崇拜他,她迫不及待地要坐下来和他聊天,描述自己论文进展,两人互相推荐图书,就好像是见到老朋友叙旧感觉。
家里每个人仍叫他贝里,觉得很亲切。尽管他外祖父母20世纪40年代就从他们在堪萨斯州老家搬来这里,但他们给感觉依旧是移居他乡美国中西部人,贝拉克也是这说。外祖父是个大块头,像大熊样,爱讲无厘头笑话。外祖母胖胖,头白发,退休前是当地家银行副行长。她午餐会给们做金枪鱼沙拉三明治,到傍晚,给们端上乐之饼干配沙丁鱼当作开胃小吃,晚饭会放在托盘里,这样每个人可以边吃边看新闻或者进行激烈拼字比赛。这是个普通中产家庭,在很多方面跟家庭并无不同。
这样家庭氛围对和贝拉克来说,都有某种让人深感慰藉东西。们虽然有很多不同,但有趣是们很合得来。好像找到们轻松相处和互相吸引原因。
在夏威夷,贝拉克身上似乎少些紧张和聪明,悠闲面充分展现出来。他到家。在家里,他不需要向任何人证明任何事。们干什都会迟到,不过没关系,连都觉得没关系。贝拉克高中时好朋友鲍比是名商业渔民,天他开船带们去潜水,然后在海上随便转转。这个时候,看到贝拉克最放松状态。他懒洋洋地躺在蓝天下,手里拿着瓶冰啤酒,和他好朋友起,不再看每天新闻、读法学院书,或者思考怎解决收入不平等问题。这个阳光充沛、怡然自得岛屿让们度过从未有过休闲时光,为们俩打开空间。
许多朋友都是从外在条件来评判潜在结婚对象,首先是看他们长相,还有经济前景。如果她们选中人不擅长沟通,或者不愿意把脆弱面示人,她们就认为时间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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