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理由要去地方。更加有趣是,发现有个叫作非洲裔美国精英群体。高中很多新朋友都是黑人,但这并不代表们经历有任何相似之处。其中些人父母是律师和医生,而且他们之间早就认识,好像是通过个名为“杰克与吉尔”非洲裔美国人社交俱乐部认识。他们度假时会去滑雪,或者出国旅游。他们谈论事情从没听过,比如暑期实习和传统黑人学院[3]。班上有个对每个人都很友善黑人男生,他父母创立家大型美容用品公司,他家住在市区最豪华栋大厦里。
这就是新世界。当然学校里并不是所有学生都家境优渥,见多识广。还有很多孩子来自和差不多社区,他们付出努力比多得多。但是在惠特尼·扬前几个月,窥见之前对而言隐形某些东西—特权和人脉,它们就像悬在们头上些半隐藏梯子和导绳,准备好把们中些人而非所有人拽上天。
在学校第轮考试成绩很好,第二轮也不错。经过高和高二两个学年,开始建立起和在布林茅尔时样自信。因为每次考试都能取得好成绩,几乎没有考砸过,所以对自己怀疑慢慢消失。大部分老师都很喜欢。上课时也不害怕举手。在惠特尼·扬高中,聪明孩子是无须担心,因为这里几乎每个人目标都是上大学,所以你无须掩盖自己智慧,不用担心有人说你说话像个白人女孩。
喜欢所有包含写作课程,初级微积分则学得有些吃力。法语成绩也差强人意。在前面,有些同学成绩总是比高点儿,而且似乎学得很轻松,但努力不让这个影响自己。开始意识到,如果多花些时间学习,通常会迎头赶上。不是门门功课都能拿A,但是直在努力,而且某些学期成绩已经接近全A。
同时,克雷格被普林斯顿大学录取,搬出家中后廊卧室,从此,们生活中有个高6.6英尺、重200磅空白。冰箱里备肉类和牛奶明显少好多,不再有女孩打来电话,直占着线跟他聊天。他之前被好几所提供奖学金大学录取,而且也算是个篮球明星,但是在父母鼓励下,他选择普林斯顿大学,虽然学费要更高些,但是他们觉得回报也会更多。克雷格在大二时,进普林斯顿大学校篮球队,这让父亲倍感骄傲。父亲走路不稳,需要拄双拐,但他还是乐于长途驾车。他用那辆旧别克车换辆同车型新车,颜色是微微发亮深栗色。每当从水处理工厂休假时,他就开十二小时车,横穿印第安纳州、俄亥俄州、宾夕法尼亚州到达新泽西州,去现场观看克雷格比赛。
因为每天需要坐很长时间公交车上下学,所以和父母见面时间也变少。现在回想起来,那段日子他们应该很孤独,或者至少需要适应下。当时在外面时间比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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