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书本网 > 战国野心家 > 第九十一章 惟害无罪

第九十一章 惟害无罪(4 / 4)

上一页   ←  章节目录  →   下一章

“而且,既以自然、天志为纲,那人定法若是不符合自然、天志,是可以更改。邦国不可无法,法制定又要合于自然、天志,故而认为应该先制宪纲,再制法令。”

“否则话,又怎知道制定法,是否违背自然、违背天志呢?制法总要有个准则,总不能随口说,什是罪、什是错。即便这法是善法,但是也违背墨家道义。这就像是个人射猎时候无意中射死商纣王,与武王起兵伐纣让纣王死于鹿台,同样是纣王之死,看似结果样,但其实根本不样。”

命之权。杀人者死法,有利于兼人,合于天志,合于自然,所以这是善法。”

“人们通过知晓最基本天志、人最基本权利,利用理性,以墨家说知之法,推出杀人者死,才能够利于天下人生命权。”

“而不是说,天志说,杀人者死。天志只无言说,人生于天地,活着便是最大利。们是由此。利用说知理性,推出杀人者死应该为法。”

郑国口音讼师最后总结道:“故而,老聃言道法自然、墨子言有天志如匠人之有规矩,这说是自然法。”

“而墨子又言,惟害无罪、犯禁为罪。杀人者死,伤人者刑。这是人定法。”

“人定法要合于自然。惟害无罪之词,适用于人定之法。汤武g,m,g,m无罪,这是适用于自然天志之法。”

“商纣、夏桀没有违背人定法,但是他们制定法违背天志,因而天下人不需要遵守他们法。因为自然大于人定,人定要合于自然,否则便可推翻、更改。”

“那,你们昨日才规定囤货居奇为罪,这只是人定法,是适用于墨子所言惟害无罪说法。可是,这个人却是在昨日之前就囤积而且昨日之前已经被抓,所以他惟害无罪。”

“但是,以后再犯,那就是罪。囤货居奇,抬高物价,颠覆集市,还牵扯不到宪纲之上,亦不是违背自然天志,这只是违背众人制定法。”

“因而,认为,应赦其无罪!”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

排行阅读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职业替身

水千丞
周翔不知道老天爷给他第二次活的机会,究竟是额外照顾他,还是没玩儿够他,否则他怎么会戏里戏外、前世今生,都被晏明修当成同一个人的替身?他也不知道他和晏小少爷,究竟是谁比谁更可怜,一个只能当替身,一个只能找替身。
最新小说: 路人甲和豪门大佬联姻后 乌衣巷 我在狗血文里反虐四个渣攻 第一和做一不可兼得 穿到虫族开局捡垃圾 被宠坏的病美人 匹配到顶级Alpha后马甲掉了 陆队今天真香了吗 你长本事了 笨美人自以为心机深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