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字眼倒是经常听“哥哥”提起。简单来说,就是遗孤们认为国家没有尽到安排遗孤尽早归国并协助其自力更生责任,因此提出国赔索求场诉讼。审理法院遍及全国十五个地方法院,原告多达两千两百人,所以被称为“两千人诉讼”。
原告人数,占归国遗孤总数百分之八十八,这种控告祖国行为,需要相当大勇气。遗孤们担心会给身份担保人添麻烦,清寒补助金被取消,甚至是被其他国民当成叛国贼,但最后还是决定挺身对抗z.府。二〇〇二年十二月,约八百名遗孤及其家属发动游行,从国会议事堂走到z.府机关汇聚霞关附近,并递交诉状。历经漫长审判过程,大阪及东京地方法院判决原告败诉。法院主张是日本z.府确实没有尽到安排遗孤尽早归国并协助其自力更生义务,但这并不符合《国家赔偿法》中违反义务规定。
而另方面,神户地方法院判决z.府应负赔偿责任。z.府提出上诉,据说有很多遗孤没等到判决结果出炉就逝世。最后z.府与遗孤之间达成协议,z.府承诺提供各种援助,遗孤们也撤销告诉。
“哥
说,他想控告日本z.府。”
“原来是为诉讼,哥哥这个行为对造成很大困扰。为筹措打官司费用,他天到晚跟讨钱,事情都过这多年,实在不明白他还吵这些干什。因此,怀疑他是假遗孤,只是想找借口向z.府索求金钱。”
“请不要用这样想法来评断你哥哥,你知道遗孤们联署行动吗?”
“不清楚。”
老妇人接着向解释,遗孤们为保障自己老年生活,曾向国会递交份由十万人联署陈情书,要求z.府分发给遗孤们笔特别给付金。这个案子要通过,必须得到全场国会议员同意。然而现况是,有些年轻国会议员连遗孤是中国人还是日本人都搞不清楚,最后这个案子没有在自民党内通过,遭到废弃。
遗孤们为再次递交陈情书,重新发起联署行动,但他们有将近七成都是过着依靠清寒补助金生活,根本筹不出经费参加这个活动。
“听说你哥哥为替愿意协助联署人出交通费,搬出原本出租屋,改租便宜公寓房间,存款也花个精光。这全是为替遗孤们争取个未来保障。他若是个贪婪假遗孤,有可能做这种事吗?”
原来竟有这样事情。任性又自私“哥哥”,竟然会为其他遗孤而散尽家财——仿佛看见“哥哥”另张面孔。
“——这第二份陈情书,后来怎样?”
“还是样,被自民党否决。那些国会议员所持理由是,倘若分发特别给付金给遗华日侨,那其他受害者,如原子弹受害者、空袭受害者、被拘留于西伯利亚日本人等等,都必须比照办理才行。遗孤们为争取未来保障,只好对z.府提出控告。你听过‘两千人诉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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