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1年,每个美国人都在谈论位来自中西部年轻小说家。他有颗冉冉升起小说新星应有切:勃勃雄心(他曾对个朋友说:“要当历史上最伟大作家。”[1]),风华正茂(出版第本书时只有23岁),朝气蓬勃,位于争议中心。对于他出版社来说这再好不过:这家伙不久以后就能胜任战后代人发言人,而且是位有利可图发言人。他既能警醒老代,又能引得同龄人崇拜与跟从。年轻代社会节拍,已然顺从地随着他笔尖起律动。这个人是F.司各特·菲茨杰拉德。
在美国中西部——准确地说,在芝加哥——菲茨杰拉德酝酿场他本人并不知情竞争。个有着凌云壮志未来小说家正注视着菲茨杰拉德成功,同时筹划着某种文学政变。菲茨杰拉德获得名誉确实令人鼓舞,但是这位小说家认为他作品太肤浅,人物轻佻,小说充斥着名校书生烦杂琐事,就像香槟中气泡。再说,他风格新在什地方?菲茨杰拉德写可能是新代人,却是通过老代口吻实现。所谓“代人发言人”,难道不应该使用种真正全新口吻吗?不应该使用新式手法来遣词造句吗?菲茨杰拉德使用形容词已经是明日黄花,满是维多利亚时代陈腐味道。
g,m时候到,至少这是菲茨杰拉德当年还默默无闻那位竞争对手想法。不久,他便抓住机会,亲自引领那次起义。这个年轻人观点并非无人响应,他很快就收获死心塌地追随者。诚然,追随者队伍很小,只有他未婚妻人。外面广阔世界里,没有人听说过哪个名叫欧内斯特·米勒·海明威(ErnestMillerHemingway)作家。他连篇短篇小说都还未曾发表。
但是他未婚妻哈德莉·理查森(HadleyRicharson)——位坚定、极其乐观红发女人,比海明威大8岁——确信他注定会成为个声名显赫作家,甚至位文化偶像。起初,她还没有感到那种不可抑制“对光辉前程笃信”[2],但海明威很快坚定她信念。夫妻共同生活很快驶上追求他事业腾飞轨道。哈德莉写给海明威信里洋溢着崇拜之情,使他未酬壮志有点儿着落,并且,她还实打实地请求做他“助手”[3]。
对于海明威远大前程,没有人比他自己更为确信。他不仅自信有能力创作现代文学中大师级作品,很可能也认为自己就是位技艺高超大师,个现代传奇。他魅力无可非议。他帅气在于棱角分明,而非性感:厚嘴唇,面部令人愉悦对称感,专注眼神透出某种特别精明。他有“那种能够直视太阳眼睛”[4],这是菲茨杰拉德后来形容自己书中人物话。
他遇到都是不凡之事,即使是坏事,也能被写成相当不错故事。聚光灯追寻着他,就像被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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