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导言(4 / 14)

业头脑,并且果断到近乎粗,bao。1921年底他来到巴黎时年仅21岁,带着新婚妻子哈德莉。用旅法作家、海明威好友阿奇博尔德·迈克利什(ArchibaldMacLeish)话说,那时海明威“在完全默默无闻时候就已决意当个非常非常伟大作家”[15]。海明威并不是想炮走红:那时他知道自己需要学习还有很多,但是对于他想达到成就,他有着强烈意愿,并将自己目标精确地执行。

“(他)想做个伟大作家,”在海明威当时所写篇短篇小说中,他这样评论笔下个人物,不过,他其实也可以这样评论自己,“他很确定自己将来……他对此几乎怀着种近乎神圣感情。绝不儿戏,绝不含糊。”[16]

对于那些在巴黎初次见到海明威人来说,他名字可算起得十分贴切:欧内斯特(Earnest)[17]。而最终,他展示用不是那崇高写法和素材,达成他崇高目标能力。作者和他处女作都被颗破釜沉舟雄心所支配。甚至在他初到巴黎那几周、几个月间,海明威也并没有只沉浸在巴黎奇迹光芒中,仅满足于做城市风景部分。他不满足于从他侨居巴黎美国同胞中脱颖而出,他要骑绝尘。

工作准则在巴黎远近闻名。任何来到他常去丁香园咖啡馆(LaCloseriedesLilas),以送祝福之名在他写作时对他“瞎咧咧”人,都应该去见上帝。[18]他痛斥那些装模作样“作家”,他们在圆亭咖啡馆(LaRotonde)之类地方挥霍大量时间喝酒、说闲话。海明威把写作放在第位,此外切都是次要——包括哈德莉,以及他们在巴黎之旅开始两年后生下年幼儿子。海明威个儿子帕特里克[19]曾说,在父亲看来,“家庭生活是成就敌人。海明威曾说过好几次,做个好丈夫、好父亲……书评人在评论你书时,不会(把这些)算作你成就。”[20]

那时候,很多侨居巴黎美国人在文学上都有类似崇高抱负,但是海明威除好运气、工作准则和不容忽视才华之外,还拥有另张别人比不王牌:种特别人格魅力。他善于交际、天资聪明、外表英俊,因而成个社交宠儿。他喜欢固执己见,所以会把不那坚定人吸引到他身边去,就像光亮吸引飞蛾样。不过拥有这些特质,还只能算是人见人爱,不定称得上有号召力。而海明威初次和人见面,就能唤起对方盲目崇拜。在同辈人中有如此吸引力,没人解释得清楚他是怎做到。有人认为,他魅力可能来自他坏坏小聪明[21],能放射出圈让人兴奋光环;也可能来自他那种能感染人热情——冰镇桑赛尔白葡萄酒、英武斗牛士,或是刚刚从塞纳河里钓上来鱼,当场下锅油炸,都可以让他高兴不已;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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