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约翰·威廉斯小说《斯通纳》里,有这样个情节:密苏里大学农学院学生斯通纳因为选修学期英国文学概论课,从而改变自己人生。们读中文系人有个笑话,常常花很多钱买大堆书之后说来自嘲,大意是“为什过得这穷,因为知识改变命运”。斯通纳命运迎来也是这样次改变,他从农学院转到文学院,读完博士,教书,结婚,得癌症,死亡,甚至都没有获得过助理教授以上职位。这本书整体基调灰色、压抑,只有大约三四处亮色。这些激动人心亮色几乎都发生在青春时代,其中最打动人次,就是他在大二英国文学概论课上。
那是混混沌沌生命忽然被开启体验。人意识到自己独特性,认识到无数可能性正在开启,甚至认识到可以通过自己力量把握这些可能,创造出独特生命轨迹。这种觉醒带来对自由渴望,以及决断与勇敢。人就是这样从个少年变成青年。约翰·威廉斯这样描述这个时刻:
有那几个时刻,威廉·斯通纳意识到自己在使劲屏住呼吸。他把气息轻轻地舒吐出来,刹那间发觉自己呼吸从肺里排放出来时,衣服随着身体在起伏。他把目光从斯隆身上移开,打量着教室。阳光从窗户里斜照进来,落在同学们脸上,所以感觉光明好像是从他们自身散发出来,迎着片黑暗释放出去;个同学眨巴着眼睛,道浅浅暗影落在面颊侧,上面毫毛被阳光照得清清楚楚。斯通纳开始感觉放在桌上紧紧攥住手指松开。他在自己凝视下掉转过手来,很惊奇它们都是黄褐色,很惊奇指甲已妥帖地嵌进粗壮指端那种复杂结构;他想,自己肯定能感觉到血液在无形地穿过纤细血管和动脉流淌着,从指尖到整个身体微弱又随意地颤动着。[227]
斯通纳觉醒契机是阅读莎士比亚十四行诗《在身上你或许会看见秋天》。他获得自,却也因此认领无可推诿人生责任。因为这本书其实是写给中年人看,它重点放在生命中后期无聊与无奈上,所以今天不准备多讲。要说是斯通纳在大二英国文学概论课上那种感官忽然被打开、沉睡生命忽然听到发令枪经验,也曾经有过,虽然是以相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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