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他意识到,这是自那天晚上他拿起同部电话和艾伦·布卢门撒尔通话以来第次这样开怀大笑。
26号星期五下午点钟,他决定暂停当天小说写作,坐跨城公交去看看哥伦比亚大学正在发生事。给西莉亚打电话已经太晚,她肯定和其他三明治制作者在菲利斯·布斯楼食堂,但要找到她不会很难,到时候他会硬拉着她从她大盘火腿、博洛尼亚香肠和预先切好袋装面包片旁边走开,之后他们可以起在校园里转转,看看现场情况。跨城公交沿着麦迪逊大道行驶时,他又想起似乎每次来晨边高地都会想到那个问题:如果他当时去哥伦比亚而不是普林斯顿,切会怎样?如果去那里,他人生会有什不同?不会去布鲁克林学院是个。不会去东89街是又个。不会撞见他外公拍毛片是再个。不会有万美元,不会有内格尔,不会有霍华德·斯莫尔,也就是说不会有佛蒙特酒吧斗殴,不会有审判,不会有米尔德里德姨妈奇迹般救援,不会有假想网球对决,不会有霍华德和艾米之间浪漫——事实证明还是段火热浪漫,短时间内没有任何冷却迹象。不过还是会有小玩意三本书,但第二和第三本可能会稍有不同。玛丽·唐纳修、伊维·门罗和西莉亚会扮演同样角色。但如果他去哥伦比亚,他会和示威学生起坐在某座被占领大楼里呢,或者生活会把他安排在同辆跨城公交车上,沿着中央公园北边前往晨边高地?
自23号以来形势已经发生改变。黑白联盟已经破裂,但学生占领四座大楼,学民社主席,也就是公认造反领袖,恰巧是弗格森高中老同学马克·拉德。是,迈克·勒布也参与——艾米曾经折磨者,因此他现在是弗格森曾经朋友——不过据西莉亚耳闻,勒布只是参加数学楼集会学民社成员之,而拉德则是负责人,是学民社发言人和总煽动者,过去他和弗格森相处得直不错,起上过很多英语课、法语课和历史课,和他们名字几乎相同女朋友达娜和戴安娜进行过四人约会,某天早上起逃课跑到纽约,参观华尔街证券交易所,目是要看看运行中资本主义,而且多贴切,也多有意思啊,在高中三年级春天教会弗格森开标准档车,让弗格森能开着阿尼·弗雷泽雪佛兰货车当暑假大件搬运工马克,现在竟然在领导学生造反,让自己照片每天出现在报纸上。
事实上,弗格森那天下午没能去成哥伦比亚。四路跨城公交车从东区到西区要经过110街,也就是中央公园西路和滨河大道之间别名叫大教堂林荫大道片街区,公交车到达百老汇和110街拐角后,弗格森跳下车,开始往北朝学校所在116街走,但要到达那里他得经过西莉亚住街区,也就是百老汇和阿姆斯特丹大道间西111街,但奇怪是,他过111街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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