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干什来着?
废物清理。
废物清理。又浪费时间,又浪费体力。
但不想要你钱。
你当然想。谁都想要钱。每个人都需要钱。就把它当作礼物好。
你是说贿赂吧。
不,是礼物。
弗格森收钱。他问心无愧地收下他外公钱,因为实际上这钱不是贿赂而是礼物,因为他原来也没打算对他母亲或者米尔德里德姨妈透露个字,但如果他外公这阔气,开得起万美元支票,那这钱最好给他外孙,而不是给另部寒碜毛片投资。不过,撞见那个怪异场面太震惊,他外公年纪大之后竟然变得这疯狂、变态——妻子去世,独自人生活,再也没有任何约束,脑子里冒出什堕落念头便随心所欲地去放纵自己,明天又会搞出什丑事来?弗格森仍然爱他外公,但已经失去对他所有尊重,现在甚至还很鄙视他,鄙视到再也不想去住他公寓,不过程度仍然不及弗格森鄙视他父亲半,这个已经完全从他生活里消失人,消失原因在很大程度上也和钱有关,可现在他自己却高兴地接受他外公钱,还握手感谢他。又是件盘根错节事,又是人生路上个令人畏惧分岔,与拉兹罗·弗鲁特在《往右,往左,还是直直向前?》里遇到情形模样,不管他怎选择,最终都会是错误选择。
尽管如此,万美元在1966年是个大数目,想都不敢想笔钱。在纽约那些破落街区租间小公寓,月租不到百美元,有时候甚至只用五六十美元,这样话,弗格森不但可以找到个普林斯顿之外躲清静地方,还能剩下足够钱来支付暑假时生活费用,不必再去打工。这并不是说他不想在大和大二之间这段过渡期里去给人搬东西。高中暑假时他就和阿尼·弗雷泽、理查德·布林克斯塔夫干过这些事,认识到枯燥乏味体力劳动也能带来诸多满足感,在其中可以学到很多珍贵人生教训,但将来有是这类活儿在等他,上大学期间有机会暂时摆脱下这些重活,是意想不到好运气。而这切,全因为他外公在干龌龊事时候被他撞个正着。个令人作呕发现,确实,但同时又怎能不笑出声来?直到体内最后口气从肺里跑出来之前都会守口如瓶他,现在正在堆封口费里打滚儿。如果你想到这儿都没笑出声来,那你定有问题,脑子里肯定有哪儿不太正常。
晚饭时,弗格森约上诺亚,去格林威治村吃披萨,喝啤酒,晚上他就在表弟纽约大学宿舍地板上凑合夜,第二天他到城北去见比利·贝斯特,结果发生更多令人惊异事。比利为人毫不拘谨,很有亲和力,对弗格森作品充满溢美之词,称之为他很长段时间以来读过最他妈奇怪玩意儿,于是,年轻作家又在心里默默感谢顿表弟,感谢他为自己和眼前这个人牵线搭桥。比利与弗格森以前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