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这个无所谓,反正跟阿尔贝讲你很多事,提到你书时,他似乎尤其佩服,或许还有点嫉妒。十九岁,他反复说,才十九岁,就要出书,他都二十好几,还在磨他第本小说前半本。
希望你跟他讲那本书很薄。
说。非常薄本书。还跟他说你直都想打篮球。巧是,他就住在第五区笛卡尔街,楼对面有块户外篮球场。围栏直都上着锁,他说,但是很容易就能翻进去,他在里面打篮球时候,从来没人找过他麻烦。
之前有好几次还经过那块球场,但法国人对于锁、钥匙和规矩太严格,怕要是进去话,会被驱逐出境。
他说他想见见你。你有兴趣吗?
。大概六英尺或者六英尺二样子。精瘦,有肌肉,当然,猜是这样,他当时穿着衣服,所以也说不太准。但他看起来是个身材保持得不错前运动员。他说他有空还会去打篮球。
那挺好。但还是没明白这算什与众不同。
是他脸吧,觉得,有些惹人注目特质。他父亲不仅是黑人,他跟说,还有乔克托人血统,把这些和他母亲白人基因混合在起,他看上去是个浅色皮肤黑人,带着点亚洲人或者欧亚混血儿容貌特征。肤色很不同寻常,发现,泛着种铜光泽,既不深也不浅,就是金发姑娘那种刚刚好,你懂意思吧,肤色简直太好看,和他说话时候,止不住想摸摸他脸。
英俊吗?
还好吧,觉得没到那种程度。但算好看。张让你想看下去脸。
当然有。们今晚就跟他约吧。去你特别喜欢那家摩洛哥小餐厅,护城壕内广场边上城堡餐厅,上山坡就是笛卡尔街。如果他没别计划,或许可以来和们分享盘皇家古斯米。
那晚在城堡餐厅晚餐是和薇薇安、丽莎以及那个陌生人起吃,他迟到十五分钟,看起来和薇薇安描述模样,肤色不同寻常,举止风度热情、自信。不,不是那种爱闲聊或者开玩笑人,但如果觉得有什事情值得笑话,也会微笑甚至哈哈大笑,无论他内心里锁着什坚硬东西,都因为他温柔声音和好奇目光而显得柔和许多。弗格森坐在他正对面。他可以直接看到他整张脸,薇薇安说
那他……他内心深处倾向呢?
这个还真说不准。通常是能马上感觉出来,但这个阿尔贝有点儿难琢磨。猜应该是喜欢男人,但他是那种自己很有男人味,但不太愿意到处广播自己喜欢男人男人。
男子气概酷儿。
可能吧。他有几次提到很喜欢詹姆斯·鲍德温——如果这能说明什话——在美国作家中他最喜欢就是鲍德温。他来巴黎也是因为这个,他说他想追随吉米脚步。
也很喜欢鲍德温,也同意他是美国最好作家,但仅仅因为鲍德温碰巧喜欢男人,并不能证明喜欢他作品人也样。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