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放桌上吧,安德鲁,然后把灯关。
谢谢你,阿奇。……真不知道该怎感谢你才好。
他不想正眼看弗莱明。他甚至都不想看见他,他想是,不去看话他就可以假装弗莱明不在这里,和他上楼来是别人,弗莱明那晚没来吃饭,弗格森也从未认识他,甚至根本不知道这地球上还有这个名叫安德鲁·弗莱明人存在。
这事儿要黑灯瞎火地做,要不做——所以才有关灯
样晚上就不用再听无聊法国音乐台,是啊,钱多点儿会帮他解决些问题,钱多点儿会在很多方面让他生活变得更好,但是他真愿意为钱而去做弗莱明想让他做事吗?再说和个身体让他很反感人做爱是什感觉?那会是什感觉?问出这个问题后弗格森突然想到,他要是把这发展成副业,肯定能赚很多钱,向寂寞中年美国游客卖春,服务男人时是年轻生猛大种马,服务女人时是风度翩翩小白脸,这做虽然在道德上是错,他想,用丽莎那天晚上用过好几次个词来说就是,有点儿wicked[3],但就是做爱而已,你情愿话何错之有?而且除钱,还会有额外收获,可以在赚钱时体验很多次高潮,停下来想想,这几乎都有点儿滑稽,因为高潮无疑是这世界上唯用钱买不来美好。
弗格森向前探探身子,问:为什薇薇安会告诉你最近手头紧?
也不知道,弗莱明答道,她就是跟聊起你……然后……然后提到你过得……该怎说?……捉……捉襟见肘。
那你凭什觉得有兴趣对你好?
没有。只是希望罢。种——感觉。
那你打算给多少呢?
不知道。五百法郎?千法郎?你告诉吧,阿奇。
千五百法郎如何?
觉……觉得应该有。看看。
弗格森边看弗莱明伸手从胸口外套里袋里掏出钱包,边心想,自己真要这做,为赚这笔数额相当于他父母每月给他零用钱,他竟然准备在这个秃顶肥佬面前宽衣解带,和他做爱,看着弗莱明数钱包里钱,弗格森突然意识到他很害怕,怕得要死,就像当初在纽约书世界偷书时那种害怕,皮肤之下有种火辣辣感觉,而罪魁祸首就是度被他称为恐惧之焰东西,这种灼烧很快传遍全身,导致他脑袋里那种疼痛感竟然有些像是兴奋感,对,就是这个,越过雷池恐惧与兴奋,虽然弗格森先前曾被判有罪,并且差点儿去监狱里蹲六个月,按理说应该尝到教训,不会再干出格事儿,但他仍然在挑衅他童年时那个不存在上帝,那个假冒上帝,想看看他有没有胆量下来将他毁灭,见弗莱明从钱包里抽出十二张百法郎和六张五十法郎纸币,并把钱包放回口袋后,弗格森早已对自己怒不可遏,对自己软弱感到厌恶至极,所以听到他对弗莱明说话时那种残忍口气,弗格森自己也吃惊。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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