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母亲又点根切斯特菲尔德,两个人起看多丽丝·黛在希区柯克彩色版《擒凶记》里演唱有史以来最愚蠢歌曲之《世事不可强求》。
花六个月时间写这本关于他自己百五十七页薄书,让弗格森与他自己产生种新关系。在感到与自己内心感受更亲密同时,好像也与它们更疏远,几乎是种超然、漠然,仿佛在写书时候,他矛盾地同时成个既温暖又冰冷人,暖是因为他把自己内里敞开,,bao露给世界,冷是因为他在看这些内里时就好像它们已经属于别人,某个陌生人,无名无姓普通人,但这种与他写作自之间产生新互动对他而言是好还是坏,是更好还是更坏,他却说不清。他只知道写这本书让他筋疲力尽,他不确定以后还有没有勇气再来写自己。写影评,会,或许有天还会写别东西,但自传太让人痛苦,既暖又冷要求太艰难,而且现在他重新发现母亲那时样子,突然间开始想念起现在她,想念起她和吉尔,鉴于《先驱论坛报》快要破产,他希望不久之后他们可以来巴黎看看他,因为虽然弗格森几乎已经成年,他身上很多地方仍然像个孩子,而且过去六个月他直沉浸在童年回忆里,要走出来可没那容易。
那天下午,他下楼去和薇薇安进行星期四学习讨论时没有带《哈姆雷特》,而是拿还未装订成册《劳莱和哈台如何救命》。《哈姆雷特》先等等吧,弗格森想。辈子都在等哈姆雷特,只能再多等会儿,因为现在书写完,弗格森迫切需要有人能读下,毕竟他没办法评价自己写东西,不知道它是本真正书还是部失败之作,是长满紫罗兰和玫瑰花园还是卡车粪肥。现在吉尔在大洋另端,所以薇薇安是最好选择,是必然选择,而且弗格森知道自己可以信任薇薇安来公平公正地评价他作品,因为她已经证明自己是位优秀指导老师,总是丝不苟地为他们每周两次辅导做准备,她有非凡洞察力,对于他们起研读那些作品她有无数话可说(精读,对于某些关键段落进行详细文本分析,比如奥尔巴赫《摹仿论》中有关奥德修斯伤疤章节),还会围绕作品本身或绕到作品背后讲讲,比如古罗马社会和政治状况,奥维德流放,但丁被逐,或者奥古斯丁来自北非,因而是个黑种人或棕种人这类意外发现,她会从附近美国图书馆和远些英国文化协会图书馆不断借来参考书、历史书和批评研究著作,这让弗格森既叹服又感到有趣,这位无与伦比出入社交场且时常显得轻佻施赖伯太太(她在聚会上大笑,听到荤段子会放声爆笑),其实是位热忱学者和知识分子,是斯沃斯莫尔最高荣誉毕业生,拥有被她戏称为巴黎骨头酸痛大学[1]艺术史博士学位(学位论文主题是夏尔丹——这是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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