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被分配到全校最新宿舍楼卡曼楼十层间屋子,但弗格森拆完大包小包,把东西都归置好后,走到北面几十码外那座临近宿舍楼佛纳德楼,坐电梯上到六楼,在617室前面站会儿,又下楼,往东沿着巴特勒图书馆旁边砖路,去第三座宿舍楼约翰·杰伊楼,坐电梯上到十二楼,在1231室前面站会儿。1929年和1930年在哥伦比亚大学读书时,费德里科·加西亚·洛尔卡曾经在这两间宿舍里住过。他就是在佛纳德楼617室和约翰·杰伊楼1231室里,创作《在哥伦比亚大学独处之诗》《回到城市》《沃尔特·惠特曼颂》(肮脏纽约/电线与死亡纽约),以及其他大部分收录在《诗人在纽约》中诗作。这本书最终出版于1940年,也就是洛尔卡被弗朗哥爪牙打死并扔进万人坑四年之后。圣地。
过两个小时,弗格森走到百老汇和西116街上“坚果满满”咖啡厅与艾米碰头,这里售卖是天上才有咖啡,据说连洛克菲勒钱都买不到比这更好喝(反正电视广告是这说),而且坚果满满还聘请洛克菲勒州长朋友杰基·罗宾森担任该公司副总裁和人力总监,艾米和弗格森琢磨会儿这些乱七八糟古怪事实——在南美洲拥有咖啡种植园,无处不在纳尔逊·洛克菲勒,从棒球场上退下来杰基·罗宾森,虽然相对还算年轻,头发已经全白,还有在纽约连锁八十家咖啡厅,为他们工作基本上都是黑人——艾米伸出胳膊抱住弗格森肩膀拉到身旁,问他现在上大学,终于成自由人感觉如何。太好,爱,简直妙不可言,他边说边亲吻艾米脖子、耳朵和眉毛——只有个小细节除外,他刚到学校小时,脸就差点儿挨拳头。他指是哥伦比亚项传统,在迎新周期间,入学新生会被强制要求佩戴淡蓝色无檐小便帽(前面绣入学年份,这次是荒唐可笑六九届),在弗格森看来这是个令人作呕传统,几十年前就该废除,简直像是回到十九世纪富家子弟开始本科生活那种丢脸仪式,他也没招谁惹谁,弗格森说,正在院子里慢悠悠地走,准备去什地方,胸前还别着表明他是新生名牌,结果撞见两个高年级学生,就是所谓导生,职责是帮助大新生熟悉校园环境,但这俩留着短发、穿着粗花呢西装、打着领带傻大个儿,应该是校橄榄球队线上球员,没什兴趣帮助弗格森熟悉环境,反倒拦住问他为什没有戴他便帽,口气听来更像是不友好警察而不是友好学生,弗格森不客气地告诉他们,帽子在楼上他宿舍里,但是他那天或者那周任何天任何时候他都不打算戴,这时其中个警察骂他句怂货[1],命令他回屋去取。抱歉,弗格森说,如果你这想要那帽子,自己去取好,这句回应惹毛那位导生,有那刻,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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