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房间干净、明亮,床也大到足够两个人舒舒服服地睡在上面,更重要是,酒店老板,也就是身材矮胖、长着绺胡子安托万,完全不关心弗格森和艾米是不是睡张床,虽然他们显然没有结婚,而且年纪轻得都可以当安托万孩子。
这是法国讨他们喜欢第个地方(对他人私生活漠不关心让人很自在),但很快,他们就发现更多,比如,让人费解件事是巴黎什东西闻起来似乎都比纽约好,不光是面包店、餐厅和咖啡厅,就连地铁里最偏僻幽深地方也是,用来擦洗地面消毒剂中似乎添加某种类似香水东西,相比之下纽约地铁臭不可闻,时常让人无法呼吸,还有不断变化天空,云朵不停地在头顶聚集又散开,制造出种波光粼粼效果,柔软而充满惊喜,北方高纬度也让仲夏夜天空比家那边多亮几个小时,到夜里十点半或者差刻十点时候还没黑下来,甚至就连在街上四处瞎逛这种简单事也充满乐趣,会迷路,可又不会彻底迷路,就像在纽约格林威治村样,只是现在整座城市都是格林威治村,他们去那些地方没有棋盘式街道布局,连直角都没几个,而是条条蜿蜒曲折石子路绕来绕去,互相连成片,当然,食物就更不用说,法式菜肴,在早餐吃过黄油面包片和咖啡(黄油开口三明治和法式牛奶咖啡),午餐吃过自制火腿三明治(巴黎火腿)或者自制奶酪三明治(格鲁耶尔干酪、卡蒙伯尔干酪、埃曼塔奶酪)后,每天晚上他们都会下馆子狼吞虎咽地犒劳自己顿,晚饭去哪儿吃,照着《五块天游欧洲》里提到那些好吃不贵餐厅找就行,比如在艺术餐厅、蒙帕纳斯瓦加餐厅和普利多小饭馆(据说是詹姆斯·乔伊斯常去吃饭地方),他们就吃到各种在纽约或者其他地方从没见过食物和菜肴,油醋汁拌韭葱、熟肉酱、蜗牛、蛋黄酱拌芹菜、红酒焖鸡、火上锅、肉丸子、宽扁面、豆焖肉、生奶油拌草莓,还有甜到让人沉醉朗姆巴巴酒蛋糕。踏足巴黎还不到个星期,他们便双双成为狂热法国迷,艾米看福楼拜和司汤达小说时突然宣布她决定主修法语,弗格森则坐在18号客房里,开始疙疙瘩瘩地试着翻译起法国诗歌,或者坐在调色板咖啡厅里间,第次读阿波利奈尔、艾吕雅、德斯诺以及其他战前法国诗人作品。
不用说,他们也有吵架或者把对方惹毛时候,因为那三十天里他们几乎日夜形影不离,艾米会偶尔大发雷霆或者无缘无故怄气骂脏话,弗格森则倾向于堕入郁郁寡欢自省或者莫名其妙地沉默下来,但是他们之间不和从不会超过两个小时,而且大多数都发生在路上,比如坐火车憋太久或者夜里没睡好时候。同样不用说是,虽然他们很高兴能暂时与美国分开段时间,但在旅行途中,美国还是时常让他们牵肠挂肚,比如,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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