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塞林格是不错,但他还不配给查尔斯·狄更斯擦鞋,如果德高望重大师穿还是双名叫汉克和弗兰克布罗根鞋话,那就更不配。是,这点从来毋庸置疑:读小说很过瘾,写小说也很过瘾(尽管混杂着痛苦、挣扎和懊恼,但过瘾依然是过瘾,因为写出个好句子快感——尤其是开始写出个糟糕句子,但经过四次修改慢慢得到改进时候——在人类满足感史册中是无法被超越,而任何件能这过瘾、带来这多快乐事情,从定义上说肯定不能被视作英雄般。忘掉圣人医生那老套,还有无数其他可供弗格森为自己幻想英雄选择,比如在法律行业中干番事,鉴于做白日梦尤其是有关未来白日梦依然是他最擅长才能,在接下来几个星期里,他幻想自己站在法庭上,用慷慨激昂雄辩将蒙冤之人救下电椅,让陪审团每个成员在他每次结案陈词后失声痛哭。
然后,他十五岁,他父母、外婆外公、米尔德里德姨妈、唐姨夫和诺亚在曼哈顿韦弗利客栈为他举行生日会,晚宴上弗格森收到家族中每个家庭送份或几份礼物,其中包括张他父母给百美元支票,张他外婆外公给百美元支票,以及三份马克斯小分队送礼物——米尔德里德姨妈送是贝多芬晚期弦乐四重奏曲套装礼盒,诺亚送本书,名叫《世界上最搞笑笑话》,唐姨夫送是四本十九世纪俄国作家平装书,都是弗格森久仰大名但还没费神去读作品:屠格涅夫《父与子》、果戈理《死魂灵》、托尔斯泰《三部短篇小说》(《主与仆》《克莱采奏鸣曲》《伊万·伊利奇之死》)和陀思妥耶夫斯基《罪与罚》。这几本书中最后本终结弗格森成为下个克拉伦斯·达罗肤浅幻想,因为读《罪与罚》改变他,《罪与罚》成那道从天而降闪电,把他劈成百块碎片,等他重新把自己组装好之后,弗格森已经不再对未来有任何疑问,因为如果这是本书可以有样子,如果这是本书能对心灵、思维和对世界最隐秘感受所产生影响,写小说显然是个人在生命中能做最好事,因为陀思妥耶夫斯基让他明白编出来故事远不止供人娱乐消遣,它们可以让你反躬自省,茅塞顿开,能灼伤你,冻僵你,扒光你,把你扔到宇宙狂风之中,从那天起,在浑浑噩噩地度过他整个童年,在困惑浓稠雾瘴中迷失之后,弗格森终于知道他会去地方,或者至少知道他想去地方,而且在此后岁月里从没后悔过自己决定,就连在最艰难那些年,在他仿佛会从地球边缘摔下去时也没有。他才刚刚十五岁,但他已经让自己和个信念结为连理,无论好坏,无论富穷,无论疾病还是健康,年轻弗格森发誓要坚守他与那个信念约定,直到他有生之年走到尽头。
暑假电影计划泡汤。诺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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