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下其警服,通知他他已被罢职,然后继续将其软禁在家。他被关在位于香港道家中,独坐愁城,而他妻儿早已于1939年回到英国,当时局势尚未恶化。
1942年5月4日,谭礼士再次被抓入日本宪兵队总部以可怕著称监狱。他被单独拘禁九十四天,他们禁止他与其他狱友交流。身高六英尺多谭礼士被锁在个十二英尺见方木笼子里,里面除简易厕所外没有其他家具。他只能在笼子周围其他囚犯众目睽睽之下如厕。敌人不许他梳洗刷牙,只给他干面包和水作为三餐;面包和水甚至是分开给,使他不能用水泡软面包来使之更易下咽。每天他只能得到十分钟“锻炼身体”机会。
敌人定期拷问他,每次拷问时间都很长,他被反复问及同样问题。在没被拷打时,木笼里那只光秃秃灯泡从早到晚都亮着,使他无法入睡。许多囚犯也受到同样折磨。他笼子被安置在主要刑讯室旁,好让他能随时听到其他犯人受折磨时惨叫。
1942年7月,气温飙升到三十七度以上日子持续数周。谭礼士胡子拉碴,浑身污秽,身上爬满虱子。他这个样子被拍摄下来,发表在本日本人出书上,书名叫《当地罪犯写真》。他和老部下比尔·格林斯莱德度从监狱里被拉出来,戴上沉重镣铐,遍体肮脏地站在辆平板卡车上。随后日本人开车带他们满天津游街示众,以凸显日本人“优越性”。中国民众停下脚步,沉默地围观这两位知名人士受辱。
谭礼士被指控从事间谍活动;他对此提出抗议,坚称自己是无辜。虽然被再拷问,他仍拒不认罪,拒不出卖前同事,就算在笼子里被饿数周也决不松口。最后他被迫在份供词上签字。这份供词是日文,而且没人为他翻译。
8月初,在瑞士驻天津领事帮助下,谭礼士被释放并被遣送回国。他当时身体极其虚弱。他被带上上海艘拥挤撤离船,它将要启程前往葡属东非洛伦索马贵斯(LourenÇoMarques)。在那里他换乘另艘船回到伦敦,到达时他已虚弱得无法站立,体重减少三十四磅。
回到伦敦后,他已经无法服现役,于是被分配到战时食品部(MinistryofFood)做案头工作。二战后,他被派至联合国战争罪行调查委员会(UnitedNationsWarCrimesCommission),回到远东从事审判日军主要人员工作。他手里名单上就有那些曾在天津监禁他人。
审判结束后,他再次回到英国,离婚又再婚,在西伦敦经营家叫“丹尼斯”旅店,里面有个活跃桥牌俱乐部。他最后在那片区域经营数家小酒馆,人们经常看到他在诺丁山门(NottingHillGate)附近切普斯托徽章酒吧(ChepstowArms)喝酒。谭礼士于1972年去世,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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