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好多别飞机要降落。
从利兹来到伦敦
雷蒙德·伦恩
七周前从利兹(9)来到伦敦。当时刚结束大学生涯,在想接下来要做什。是个有案底人,以前犯过事。实际上是个职业罪犯,从10岁到22岁,都是靠犯罪来维持生活。现在37岁。上次被警察逮住已经是15年前事。当大学毕业时,想,好,现在要对那些影响生命事发起挑战。影响生命事是过去,还有就是,法律规定,有案底人必须告诉未来雇主关于过去犯罪情况。案底是,曾经对个邮局持械抢劫未遂,为此而入狱三年。这个案底永远都不会“成为过去”。求职时要是有人问起这件事,永远都需要如实托出。这让求职过程变得十分艰难。于是来到伦敦。伦敦吸引着那些把它视为个用黄金铺设着人行道、只要来生命就会得到改变人——也是其。伦敦世界闻名,伦敦是梦想。几百年来,伦敦给人印象都是如此。
在清晨六点抵达维多利亚火车站。在汽车站,感到非常乐观,觉得晚上应该会在个青年旅馆之类地方落脚。在背包里塞满衣服和几本关于犯罪和改过书,包括米歇尔·福柯《规训与惩罚》、齐格蒙特·鲍曼《废弃生命》,还有笛卡尔书,还有部旧手提电脑。还带上毕业论文,真是大学毕业论文。这基本上就是全部。因为把所有物减到最少。想应该扔掉大概20个黑塑料袋装个人物品,还把40本学术书籍送到英国心脏基金会和癌症关爱慈善商店捐掉。感到卸下重负,那感觉就像是刚洗完次土耳其式泡澡,全身上下都仔细搓,出来时干干净净。突然,你就成个新人似。
抵达时,天很冷,又灰蒙蒙。不确定要去哪里。本该把好几个不同机构名字打印出来,准备去跟他们进行联络,但是那会儿天还早,于是到头来跟个露宿街头老人聊起天。们起去喝杯咖啡,还在维多利亚火车站外地上坐下来。这个人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就露宿街头,所以露宿街头这件事成他全部生活。这种生活方式是他自己选择。如果这种人问你讨要毛钱,你会很愉快地给他。他看起来不像个醉鬼。但是他毕竟已经露宿街头这长时间,所以全身上下毛病也不少。他告诉,在维多利亚火车站附近有个地方会给流浪者发放早餐,早上八点半开门。于是们就坐在那里聊天,接着起去那个地方。就在那里,被吓到。
在那里领早餐人——酒鬼、瘾君子、外乡客——不论来自哪里,肯定来自那个群体里面最底层。前面有个人,坐在地上,尿自己身。他把裤子拉起来时,看到他全身布满严重淤青——黄、紫、黑、红。这会儿背后传来声音,各种吵架声和窃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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