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叛自己。但幸好在英文世界里,口径还是比较统。推崇毛姆两个作家,给英文短篇集作导读尼古拉斯·莎士比亚(NicholasShakespeare),说“毛姆文字不美,他写得很平淡,就像说话样”;帮毛姆编出本游记文字合辑皮克·艾尔(PicoIyer),说他写是“公务员散文”。
从刚读得通英文起,毛姆写作课两句话直记着。第句是:作者表达得晦涩难解,是因为他自己没有想清楚。第二句是:个人要是拿着环每走两步就要从里面跳过去,你就会怀疑他是不是在认真耕地。
当然后句,也就是写作要摈弃切寻欢作乐,从来没有遵守—还好毛姆也没有。毛姆说他追求是简单、清晰(夏志清先生将lucid译为“达”,觉得并不贴切)、悦耳。要说话,他文风是种体面娴熟和狡黠。自从立下字据,开始翻译毛姆短篇,每告诉个朋友,他就会用恭喜目光拍打肩膀,因为让个促狭人译刻薄,是文艺之神奖励;而讥诮这项技艺,到毛姆境界,自然也是声色不改,所以对于译者来说,在文风上也无须摆出什特别姿态来。
现在们应该提醒自己,连伊夫林·沃这样难以取悦人,也说毛姆是“在世唯个能让人学到东西作坊师傅”。毛师傅第语言是法语,那个传统里精致他似乎直觉得在自己能力之外,却也像是为腾出力气更好地发扬从福楼拜到莫泊桑这条文脉中“经济”,让他故事有种谦卑却让人服帖不蔓不枝。另外,还是回到上文提过意思,他下笔有种发自内心快乐,让读者也高兴地几乎认为那些在造句上小疏忽并不重要。而说到“悦耳”,当他把字词音节安排对时候(经常是对),那个段落会从纸面上浮动起来。试着模仿他语势高低转承,有时也会因为念起来顺,给自己造成种“译得真好”假象,忍不住就要把那段话粘贴到某个聊天窗口里。另外,执意想提句,所谓cliché,是非母语读者最难体会个层面,陈词滥调都是因为有意思才会被用旧,尽管已经在能接受范围内尽量多用些成语和俗字,但译本读者很难体会威尔逊那种义愤填膺。
话就说到这里好,如果要从所有作家里挑个去经受这样篇译后记,毛姆是最不用担心人选之。“你可能不是古往今来写得最好小说家”这个判断裹再薄糖衣也会被毛老师笑话吧?而且只有承认这件事,对他欢喜和感激才值得谈。
文学好坏,是个相对主义者,不相信永恒胜负关系,相信人生和阅读莫名交汇造出美好片刻。而毛姆给足够多这样片刻。如果这篇文章还有意图要对判断文学价值凑泊出什说法,是这句:任何瞬间心动都不容易,不要怠慢它。翻译这个集子,正好是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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