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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马克·麦卡锡(6 / 8)

父亲被杀,尸体就在果园个坑里。果园看守人,还有个在自卫中失手错杀那个父亲走私犯,都不知道尸体就是孩子父亲,小说讲是这两人就像代理父亲样如何教养这个孩子。第二本《外面黑暗》(OuterDark),讲是姐弟乱伦生下个孩子,把孩子丢弃在森林里,结果女本书都在找孩子,男本书都在躲避个如恶魔般三人组对他惩罚。第三本《上帝孩子》(ChildofGod)讲个男人点点坠入心魔,杀女人藏在山洞里满足自己恋尸癖。

麦卡锡是在田纳西长大,之后为调研和写作《血色子午线》,去得克萨斯,《血色》写完之后,就留在那里,出三本关于西部小说,称为“边境三部曲”,成畅销书作家,但在那之前,包括《血色》在内,他书从来都没有卖过五千本。所以他小说生涯在《血色子午线》是个转折,把那种在南方几乎要得幽闭恐惧能量在荒野上释放出来(“边境三部曲”确实轻盈得迷人—谁不爱看英雄少年在草原上骑马),文风也从福克纳点点变得海明威—但是,麦卡锡对心魔迷恋从来就没有离开过他南方。

那个南方是什呢?1957年,福克纳有部舞台剧在伦敦演出,英国剧作家肯尼斯·泰南(KennethTynan)剧评里半开玩笑给它补个尾声:

,朋友们,故事大致就是这样,在密西西比约克纳帕塔法县里,杰弗逊小城又这样过天。也没发生什事。几个人被强*,还有几颗牙齿被踢下来。那些古老星辰依然在上面很远地方循着古老天道不停交错,而们则什也做不。现在很安静。这儿乡亲们上床都很早,说是那些还能动弹。停尸房后面几个年轻人正烤着黑鬼,每个城里都有夜猫子吧,很快他们也会像所有人那样钻进被窝。那个庄园大房子里点动静也没有,甚至听不到电围栏嗡嗡声,因为昨晚个醉鬼撞上去,把整个围栏撞短路。这,朋友们,就是福克纳先生生活地方。

当然这是带着嘲讽戏仿,但这段话里泰南很好地把握住种对比:用无动于衷极简笔墨写,bao行和不幸,把诗意留给星空。至少在看来,这就很“血色子午线”。谁也说不清为什“南方写作”大白天见鬼好像是种全球现象;或许湿气真能腐蚀灵魂。“南方是种腐败而充满魅力存在。”这是苏童话。很多年前在图书馆里读本书,苏童选《影响二十篇小说》,是次读福克纳和麦卡勒斯,序言里苏童花很大篇幅讲美国“南方哥特”如何影响他。但南方和南方之间些本质差别却让这种相通更显诡秘,比如要写共和国前姑苏烟雨,就很难参考美国南方种根本气质:虔诚。美国“南方哥特”另个标杆人物弗兰纳里·奥康纳(F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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