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说:岂曰无衣,与子同袍。所以又有许明世。
至于小狼崽沈珏,家中大事,他从未拿定过主意。他总是考虑太多,踌躇不定,犹豫不前。他心中有许多情,最后却轻易被南衡个推开手势击倒。
如果是沈清轩,被推开还会再扑上去,无论推开多少次,他都敢再往上扑,要自己粉身碎骨,要那人再不敢推。
如果是伊墨,他会走过去,狠狠掌把那人推开,然后再拉回来问:还敢不敢再推?
但沈珏不是他们,他做不到,他只能转身。
不想辜负她们。无论怎样写不下去,写多纠结,都要完结这篇文。完结之后,又连续更《孩子气神》,其实这篇番外,原计划是在正文里,和朋友讨论也是这说,但写时候想想,还是拿到番外里去吧。所以这篇番外补完,让松口气,这意味着《遇蛇》真正完结。
然后为满足下大家恶趣味,也主要为满足下被《遇蛇》折磨至今报复心。所以《春水映梨花》这篇番外,纯属宣泄报复心+恶趣味产物,看不看都随意。
番外情况就是这样,而《遇蛇》正文,其实写它是心血来潮。
但也不全是心血来潮。
直想写个故事,关于爱恨贪嗔痴、求不得、爱别离、怨憎会。这个故事在脑中没有具体人物,没有具体事件,它只是个隐约存在幽灵。然后有天,突然想写个蛇妖与凡人故事,就写,写过程中,这个幽灵跑来寄居在故事里,逐渐膨胀,逐渐丰满,逐渐有骨骼血肉,于是就有今天《遇蛇》。
他其实是个很中庸人。
当然,这也是注定,因为他有两个过于偏执父亲,负负得正而已。
说这多,其实真正来说,写《遇蛇》初衷是为玩。是个喜欢玩文字游戏人,喜欢编排它们,将它们组合成各种各样色彩,看它们浅显直白或扑朔迷离,有种造迷和解谜乐趣,加上平时又脑剧场异常活跃,总是乱看乱想,需要有个渠道宣泄出来,这是最好方式。
于是耗死多少脑细胞,受多少折磨,都有种自虐快活。
因为别都不会玩,牌局上从未赢过,麻将连规则都记不清,玩个网络游戏还是个纯败家娘们,只有写点东西,快活又不花
“遇”这个字,在看来有种神秘色彩,狭路相逢,迎面而来,避不开,躲不掉,遇上。有着宿命玄奥。
所以取名《遇蛇》,最简单不过两个字。
关于沈清轩和伊墨,其实他们没有原型,如果定要有原型,那定是这几个字——“仁义礼智信恕忠孝悌”,最后归纳为个字:“情”。
所有切,都是由“情”字拓延升华而来,有情,就有尊重与爱惜,有孝心与仁心,在伤害他人时会犹豫,在救助他人时会快乐。
直觉得“情义”这两个字很有分量,大丈夫以命誓,以血践,无怨无悔,不论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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