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前世用短暂十三年,教会那妖人间情爱,带着他与这吵吵嚷嚷人间流连。
做妖成仙或许有很多好,在那妖眼里,却抵不过曾经相伴时任何天。
天堂太远,人间正好。
尚未伤人,且先自伤。
季玖垂下眼,望着脚下黄土沙路,低声喃喃:“若真是喜欢,怎会忍心让他受这番苦。”他仿佛说给自己听,又像是说给旁人听,说给那些在,或不在人听。只是声音太轻,风吹就散。
沈珏耳聪目明,听得清清楚楚,愣怔后问他:“若是甘愿受苦,那苦还是苦吗?”
季玖抬起眼,扫他眼,并没有再回应。而是转身走,继续朝前。他自知自己生命也不过是浮华瞬,却要燃到最猛烈之后才肯熄灭,那瞬间光彩夺目,便是他活着意义。他有自己活着目,但那目绝对不是与沈珏打机锋。所以,这样话,季玖是不会回应。二十七年生命历程,足够他有自己思想与判断,孰是孰非,目然。纵然知道现在处置将来未必妥当,也不更改——既然已经纠缠世,再次转世为人,又何必再继续执著。
那世好与坏季玖不清楚,也不想知道,但这世,该到此打住。
成仙,总比做妖好。
做妖,总比在红尘辗转满心烦恼满身利禄要好。
若是将成仙时却逢突变,被打回原形,或者神魂俱灭,那他活千年,又有何意义。
季玖想,自己有自己活着意义。但这个意义,绝不会是毁旁人。哪怕那是只蛇。
季玖是这样想,却不知道,已经来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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