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康复治疗;罪犯背上伤口得到愈合时间。之后他会被带出来继续挨鞭子。医生经常同情罪犯,而且是肉刑反对者,他们会就为什不能进行鞭打或者至少为什要减少鞭打次数编造医学理由。5
鞭刑致命性残忍引发越来越严重不安,1845年刑法典废除俄国欧洲部分鞭刑。然而,面对着越来越多流放者以及由他们带来愈演愈烈混乱,西伯利亚*员认为,对惯犯惩罚不能放松。他们声称,鞭子对于那些怙恶不悛罪犯来说太仁慈,而“桦树条吓不到罪犯……家之主、村里长者和家中父亲都经常使用这种工具。人们会在挨罚时哭泣,但在受完罚后,便会嘲笑桦树条。[桦树条]既无法处罚罪行严重、积习难改犯罪分子,也不能为其他人带来震慑”。鉴于俄国社会广泛使用肉刑,西伯利亚当局认为,对初犯免除鞭刑是回事,但彻底让他免于鞭刑将“危及国家安全”。如果鞭刑要在1845年刑法典中被废除,那当局需要保留某种同样可怕惩罚措施,即夹道鞭笞,在实施这种惩罚时,罪犯要在两列士兵之间跑过,每个士兵都手拿桦树条,在罪犯跑过时便抽打他下。6
最终,当然是流放当局掌握着死刑。自从1753年伊丽莎白女皇在形式上废除死刑以来,死刑仍然在权宜之时会被军事法庭使用。即便如此,在1828年十二月党人伊万·苏希诺夫被指称叛乱之后,涅尔琴斯克矿区负责人要求获得对威胁着警卫和*员,bao力苦役犯实施死刑更广泛权力。71833年,尼古拉世规定,如果苦役犯原来刑期已达十年或以上且他们在流放时犯下更为严重罪行,那西伯利亚总督可以将他们处死。正式地说,这样罪犯之所以活着,只是因为宽宏大量君主把他们从绞刑架上救下来。因此在判处他们死刑时,沙皇只是撤销原先宽赦。8
在理论上,西伯利亚警卫、监督人和*员所掌握惩罚武器既是个严肃司法工具,也是训导流放者必要手段。在实践中,这套武器很少公正地根据法律执行。正如契诃夫在萨哈林观察到那样,下令鞭打罪犯权力也代表着个人在营地管理机构中地位:
名罪犯通常会被用桦树条抽打三十至百下。这并不取决于罪行,而取决于是谁下达惩罚命令,是地区总督还是监狱总督;前者有权命令鞭打百下,后者最多三十下。监狱总督总是谨慎地判定鞭打三十下,当他在某些时候暂行总督职责时,他会立即将其通常配额提高到百下,好像这百下鞭打是他新权威不可或缺象征。9
营地看守可以因为非常轻微违规现象自行下令鞭打罪犯。萨哈林岛上医生尼古拉·洛巴斯亲眼看见过警卫“用顺手拿到任何东西”殴打犯人,而且他“不无惊奇地发现,事实上,肉刑有助于腐化没有受过良好教育且愚昧无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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