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必须说到做到。该死,他不知道为什,但是他希望说到做到。
旦下定决心,之后事便水到渠成。他把奥多定金支票寄给莱姆侬。
显然他们不能住在渥太华。在俄克拉何马,把猩猩关进笼子借口是科学研究。在加拿大,这个借口可以是天气。他们需要更温暖气候。
他很高兴可以再次使用“他们”这个词来思考。是不是很可悲?按照人们常说“反弹”(仿佛他是弹子球机里枚钢珠),他应当立刻扑向下个女人,他却扑向只宠物。这是不是更糟?他不以为然。不管旁人用哪个词来形容他们关系,奥多都不是只宠物。
彼得从没想过自己会再搬次家。他和克拉拉从没有考虑过。他们不在乎渥太华寒冬,准备在这里终老。
让他滚开。“蠢货,蠢货!”
他们回到车前。彼得迅速与莱姆侬达成协议。他会尽快返回,大致需要到两周时间进行必要安排。他答应寄来张千美元支票作为定金。莱姆侬负责准备所有文件。
汽车发动时,彼得转身从后窗望出去。莱姆侬脸上依然挂着胜利者窃笑。然后他转身面对鲍勃,面色沉。显然鲍勃会被劈头盖脸臭骂顿。彼得很同情他。
“玩儿得还不错?”司机问。
彼得神情恍惚地靠在座椅上。“很有意思。”
他们应该去哪儿?
佛罗里达?不少加拿大人退休以后搬去那里以躲避加拿大严冬。但是那个地方对于他毫无意义。他不想住在购物中心、高尔夫球场和闷热海滩之间。
葡萄牙?这个词让他眼前亮。他是葡萄牙后裔,两岁那年全家移民到加拿大。他和克拉拉去过次里斯本。他喜欢瓦片屋顶房子、繁盛花园、
他不敢相信自己刚才做事。他买只黑猩猩回渥太华干什?他住在幢公寓五层。邻居们能接受大楼里住进只巨大笨重黑猩猩吗?在加拿大养黑猩猩合法吗?黑猩猩能适应加拿大寒冬吗?
他摇摇头。克拉拉去世刚六个月。他不是在某处读到过,痛失至亲人应该至少等年再对生活做出重大改变吗?难道悲伤让他丧失理智?
他真是个傻瓜。
回到酒店后,他没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包括俄克拉何马人和他加拿大同胞。第二天上午回到渥太华后,他同样守口如瓶。到家第天,他在自责与震惊之间徘徊,有时甚至完全忘这件事。第二天,他想到个绝妙主意:他会买下这只黑猩猩,然后把它捐给动物园。他知道多伦多动物园不养黑猩猩,但是另间动物园(比如卡尔加里?)肯定会接受这只动物。它会是件价值不菲礼物,不过他将以克拉拉名义捐赠。如此便物尽其用。问题解决。
第三天早晨他醒得很早。他躺在枕头上瞪着天花板。奥多红褐色眼珠目不转睛地盯着他。彼得告诉他:会回来,发誓。他誓言不是把奥多留在动物园,他誓言是好好照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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