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既然已经断定为意外,事到如今也不打算翻案。」
副施恩于人德行。分明都是渡边错不是吗?渡边计划来利用直树而已。直树根本就是被害者。森口要是不去报警话,那去告发渡边好。
但是直树把尸体扔进游泳池。这是不是犯遗弃尸体罪呢?还是叫做掩饰杀人罪?绝对不想让未来不可限量直树被社会当成杀人共犯。不得已只好装出感谢森口样子。她脸满足地走,恨死她。
本来打算瞒着丈夫。但是森口走之后,想到是不是该给她点赔偿比较好。避免她以后来找麻烦,非得先行解决不可。
这样来果然就没办法瞒着丈夫用钱。他下班回家之后把事情告诉他,让他打电话到森口家。但是她拒绝赔偿金。这女人到底是来家干什呢?
树没有提出同学名字,定是认为老师可以阻止他吧,所以就提几个老师。但是全被否决。直树不得已说森口女儿名字。想他认为渡边不会对小孩出手。
但是渡边简直是恶魔。他把直树建议当真,立刻着手开始准备。然后强行拉着不情愿直树,到游泳池边埋伏等森口女儿。
光是想象那幕就觉得头晕目眩。
森口女儿在喂狗,最先开口跟她说话是直树。善良直树被渡边利用。森口女儿放下戒心后,渡边就把兔子造型小袋子挂在她脖子上,催促她打开来看看。
也偶然在购物中心看见森口女儿想要那个小袋子。森口或许是要给女儿机会教育吧,但就算是单亲妈妈,薪水拿也没比别人少,与其在大庭广众之下出那种丑,早早买给她话也不至于被渡边利用。
丈夫说:「还是告诉警方比较好。」绝对不行。要是直树被当成共犯问罪怎办呢?这样反问,他说为直树好还是该报警。男人就是这样让人头痛。后悔告诉丈夫。直树非得由来保护不可。
说起来根本无法相信直树告白。
搞不好直树其实只是偶然在场,遭到可怕渡边威胁,被迫同意帮他忙。不,说来这件案子根本就是森口编造出来不是?要是像报纸上写,小孩不小心失足跌入游泳池溺毙话,是森口身为家长保护不周错。她不愿意承认,所以威胁运气不好在现场渡边跟直树,强迫他们承认自己没犯
森口女儿在手摸到拉链瞬间就倒在地上。直树亲眼见到小孩子当场死亡景象。说多吓人就有多吓人啊。但更可怕是渡边开始就打算杀那小孩。
达成目渡边要直树去告诉别人,然后扔下他自己个人回去。善良直树还想掩护朋友。他想让别人以为森口女儿死是意外,就把尸体扔进游泳池。
「当时因为非常惊慌,所以不怎记得。」
最后直树这说。那是当然。莫名其妙被卷入杀人案啊。
森口听之后本正经地叨念些有没,最后说这样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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