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站附近有间荒凉咖啡馆,是工人们爱去地方,他俩坐在那里发呆,彼此很少交谈。这天开头就好得不同寻常——这本身就是麻烦。
他们直睡到中午才起来,吃过午饭后去海滩,肯只要不是让他单独去那里,也并不介意。没用多久,他们轻松、得体地搭上两个美国姑娘,这种事情卡森驾轻就熟。分钟前,那两个姑娘还是愠怒陌生人,往身上抹着香喷喷防晒油,副只要有人打扰她们,就会叫警察样子;接下来分钟,她们对卡森说话乐不可支,挪开屁股和她们带拉链TWA[4]蓝色小背包,给不速之客腾地方。那个高个姑娘归卡森,她有着修长结实大腿,聪颖双眸,头发往后轻甩样子看起来真很美,而那个小个子姑娘是肯——满脸雀斑,对输赢看得开,十分可爱。她每次开心瞥视、每个手势,都说明她早已习惯甘居人后。肯呢,肚子深深埋在沙子里,两手握拳叠起,支着下巴,微笑着贴近她温暖双腿。几乎没有点通常这种场合下谈话时紧张感觉,甚至当卡森和那个高个姑娘起身跑向水里,溅起片水花后,他也能提起小个姑娘兴趣:因为她说好几次索邦学院“定很迷人”,她对他不得不回丹佛颇为惋惜,不过她也说这“可能是最好事情”。
“那,你朋友就打算直待在这里?”她问。“他说是真吗?是说他不念书,也不工作什?就是四处游逛?”
“呃——是,没错。”肯尽量像卡森那样咧着嘴角笑。“怎啦?”
“有意思,没什。想以前从没遇到过这种人。”
这让肯意识到笑声,还有刚够蔽体法国泳装让他看错这些姑娘,她们是他或卡森久违那种姑娘——城市郊区中产阶级女孩,恭顺听话、得到父母批准后才开始这次有地陪旅游;是礼貌地说“讨厌”而不说“他妈”那种姑娘。走在大街上,她们在校园商店里买衣服,冰球场上才有步伐立即就会,bao露她们身份。她们是那种姑娘,围在宾治盅[5]前,对他第次穿着燕尾服样子,小声叫着:“啊唷!”她们那无知、令人恼火淡漠瞥视,拒他于千里之外,是他在丹佛和纽黑文那些岁月中永远痛。她们传统守旧。令人惊异是,现在他感觉良好。他将重心移到另手肘上,这只手缓缓抓满把滚烫沙子,让它们慢慢流掉,遍又遍,他发现他话说得越来越快,越来越流畅:
“……不,真,巴黎有很多值得游去处;真可惜你在那里没待多久;实际上最喜欢大多数地方人们般都不大去;当然,比较幸运,因为法语说得还行,所以还遇到很多好客……”
他坚持住;他应付得过来。卡森和那个高个姑娘优雅、漂亮,像旅游海报上对夫妇,当他们游完泳,路小跑回来时,肯甚至压根没察觉到,卡森和高个姑娘倒在他们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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