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胎换骨。”林知夏注视着盛朗,“虽然以前看过你很多广告,也觉得你变化大。但是昨天在台下亲眼看着你,居然觉得你有点陌生。你点儿都不像从永安社区那样地方走出去小孩。而还是过去那个书呆子……”
盛朗蹲在林知夏面前,将他双手拢在掌心,仰头望着他。
“不准你说自己是书呆子,小夏。”盛朗认真地说,“这两年去那多地方,认识那多人,就没见过比你能聪明机灵!从小到大,你出手解决多少事?要没你在旁拉扯着,早不知道埋进哪个坑里。你这还呆,那别人怎活?”
林知夏笑,抬手轻抚上盛朗俊朗分明脸。
“那估计是真是被你帅呆。原本养只小土狗,结果出趟国,就变成时髦威风大狼狗。你说是不是赚大?”
优渥,精致,小资意味十足生活。
尤其是盛朗,他似乎才脱下洗得灰扑扑校服,就穿上各式各样名牌服装。
人要衣装,佛要金装。
名家设计衣裤将昔日那个纯朴运动少年变成名都市时尚青年。
盛朗身上源自出身土气已越来越薄弱,个性里孤傲和冷峻反而给他渲染出份醒目矜贵之气。
从浴室出来时候,酒店客房服务人员也将早饭送到,摆在阳光明媚露台上。
露台正对着,就是著名战神广场。高大雄伟埃菲尔铁塔就伫立在不远处广场中央。灰色鸽群扑扑地自天空中掠过。
林知夏累过头,没什胃口,勉强吃两口,注意力全在盛朗身上。
到底是二十出头年轻小伙子,经过大半夜高强度操劳,盛朗丝毫不显疲态,反而红光满面,精神奕奕,完全是头刚饱餐过顿大狼狗。
站在穿衣镜前,盛朗熟练地穿衣梳头。
盛朗乐滋滋地摇摇尾巴。
“小夏,不论怎变,变都是外表。这具皮囊下,也还是你小土狗。最喜欢吃还是你爸炖大排骨
“想什呢?”盛朗从镜子里看到林知夏发愣表情,不由得莞尔。
他转身走过来,抬起林知夏下巴,在他微张开唇上啄口:“被哥帅呆?”
疲倦让林知夏反应迟钝,有些呆萌。
他被盛朗啃几口才反应过来,慢吞吞地说:“你变化越来越大。”
“有多大?”盛朗问。
林知夏知道那些看似简单衣服都有着个响亮品牌名称,和个昂贵价钱。盛朗也已十分懂得穿搭,极简单衣服穿上身,便有令人眼前亮效果。
疲惫之中,林知夏似乎觉得自己正做着个梦。
梦里,不过短短两年,他和盛朗生活就有翻天覆地变化。
似乎前秒,他们还是两个住在城中村里穷小孩,用着破旧手机和笔记本,挤在天台上阁楼里畅想着未来。
下秒,他们便置身于时尚之都巴黎,坐在酒店华丽露台上吃着早餐,欣赏着巴黎清晨。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