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林知夏不同。
他干净、美好,散发着光和甜香,温柔又强大,超脱男女两种性别,世上独无二个人。
所以盛朗又觉得自己和当年那个死变态不同。
他不是同性恋,只是他喜欢人恰好是男生而已。
作者有话要说:
“人呀,身体上原始吸引什,再强烈也总会过去。”孙明珠跟着林知夏他们混久,也学三瓜两枣名词来卖弄,“还是精神上贴近,有共同兴趣,或者互补,这感情才能长久。”
“那什是原始吸引,什又是灵魂共鸣?分得那清吗?”
孙明珠终于从帅哥照片里抬起头,看着眼前这个活生生大帅哥。
“确实挺难。”孙明珠说,“没见那多人都觉得找到真爱,欢天喜地地秀恩爱。结果激情过去就翻脸不认人,老死不相往来吗?比如爸妈,当年为不让他们俩谈朋友,外公差点把爸腿给打断,还是非要在起。现在呢?他们提起对方就死命诅咒,简直跟九世仇人似……”
盛朗在孙明珠滔滔不绝话语声中沉默地思索着。
子骨……
盛朗还是第次看到林知夏用这种眼神看着个人。
“你觉得叶云漫这个人怎样?”盛朗问孙明珠。
孙明珠还以为自己产生幻听。盛朗居然会和她讨论女生?
“怎?你对她有意思?”孙明珠警觉。
狼仔呀,你知道恐同即深柜道理吗?
他对林知夏,究竟是灵魂渴望,还只是青春期荷尔蒙引发原始冲动?
自打发觉自己异样后,这两年来,盛朗直在反省和总结自己。
他确定自己对女生毫无兴趣。少女青春娇媚和身体曲线吸引不他目光,更嫌她们有时候呱噪得慌。
可盛朗也点儿都不觉得别男生有什可取之处。
又粗糙又臭烘烘,满脑子都是动漫游戏和黄色废料,并且大都有着出自性别傲慢和自私。
“才没有呢。”盛朗已经后悔向孙明珠提起这个话题,“随口问问。不想说就算。”
“没什不想说。”孙明珠说,“叶云漫挺优秀,能有她半,不,四分之,就够偷笑。可惜这好人,命却不好,年纪轻轻就落个半身不遂……你对她没意思就好,因为看小夏好像有点喜欢她。”
盛朗觉得有人拿着豁口刀,在他心头划拉下,热血滋滋地喷溅出来。
孙明珠正在QQ空间里翻看帅哥照片,没留意盛朗铁青脸色:“其实叶云漫这种年纪大点,又温柔女生,可吸引小夏这样缺母爱男生。他们俩是那种精神伴侣。你没看他们俩讨论起生物学时候,那种灵魂共鸣样子。哎哟都起层鸡皮疙瘩……”
“那是你衣服穿少。”盛朗瞅着孙明珠身上那件白毛毛外套,“今天降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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