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朗没吭声。
林知夏有些小习惯,又可以说是好教养。比如他对敬佩、有好感人,称谓上会有所不同
盛朗没走远。他坐在综合教学楼大台阶上,拿着台钱维安孝敬给他PSP在打游戏。
林知夏匆匆跑来脚步声被他捕捉到,耳朵动动,却没抬头。
“你是吃还是直在等?”林知夏喘着问。
盛朗没理,板着脸。
“小狼不高兴啦?”林知夏莞尔,揉揉他脑袋。
“但是现在也真喜欢上。”林知夏有些羞赧,“大概因为生命里奥秘太多,探索不尽,太有挑战。喜欢挑战。”
“也喜欢赚钱。”
“是。钱也要赚。”林知夏笑,“将来要赚很多很多钱,让爸和朋友都过上好日子。”
“你朋友就是那个绿眼睛混血小帅哥吗?”叶云漫问,“他名气也好大。在十八中时候,女生们经常议论他。他长得可真好,都可以去拍电视剧。”
“其实有好几个星探来找过小狼。不过他不是那块料。”林知夏说,“他最不耐烦对着镜头搔首弄姿。”
本以外世界,林知夏和他都是彼此最亲密人。
可是现在有个外人插进他们之间。
叶云漫和林知夏都是对岸人。盛朗嗅得出,他们身上有种同类气息。
当他们聚在起讨论学业时候,思维火花会在大脑上空迸射、交汇,产生道盛朗听不见共鸣。
这股共鸣会让林知夏完全沉浸在那个世界里,听不到外界声音。
“别摸。”盛朗挥开林知夏手,继续打游戏。
“唉,是错,做实验就忘时间。”林知夏好声好气地道歉,“走吧,去食堂吃饭?请你个鸡腿赔罪。”
盛朗把游戏存档,抬起头注视着林知夏,碧眸里闪着复杂情绪。
“你不和那个女生去吃饭?”
“叶师姐要回家吃饭。”林知夏说,“她身体不好,不住校。你问这个做什?”
“你们感情真好。”
“起长大。”林知夏语气时很温柔。
叶云漫看看表:“哎,都这个点!家里人可能都在校门口等。小夏也赶快去食堂吃饭吧。你朋友还在等你呢。”
“什?”林知夏惊讶。
“那个混血小帅哥呀。”叶云漫朝教室外望,“他刚才说要等你吃饭。你没听到吗?不过现在不知道他人到哪里去……”-
他全神贯注投入在手中实验上,隐约听到盛朗说什,下意识嗯声,又将他抛在脑后-
做起实验来,时间过得特别快。林知夏写完试验记录最后个字,抬起头,惊觉窗外已经黑透。
“生物真有趣,是吧?”叶云漫说,“很小时候,妈从池塘里采水样,教用显微镜看里面藻类和昆虫幼体,就迷上这门学科。你是怎选择这个专业?”
林知夏很诚实地说:“老师说学生物很赚钱。”
叶云漫哈哈大笑,声音清脆悦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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