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点狗抬起头,看见她。
它们可以分头行动,这似乎证明它们是真实存在。这可实在没法叫人感到欣慰。当另只较大狗继续在草地上嗅来嗅去时,这只狗动不动地站着,抬起只前爪看着她,或许正在炎热空气中嗅着她气味。琼是在农村边上长大,但她实际上还是个城市姑娘。虽然她还知道现在不能跑,但她只是那种适合坐办公室、逛图书馆、进电影院都市女孩。在过去26年里,她也经历过几次属于平均数危险:曾经有颗V型飞弹在距她藏身处300码地方爆炸;在灯火管制初期,她乘坐公共汽车曾经与辆摩托车相撞;九岁时在个隆冬季节,全身穿着厚重衣服她跌进个杂草丛生小池塘里。现在,她记忆中所有这三次危险经历,或者所有那些历险经过时间浓缩后留下印象,都涌入她脑海里。那只狗前进几码,然后停下来。它尾巴放得很低,前脚牢牢地插在地上。琼向后退步,然后又退两步。她左腿膝盖关节在发抖,右腿要好些。她想象着那只动物眼中视野:片毫无色彩、如水墨画般图景,个轮廓模糊、徘徊不前竖直物体,无疑是个人类,个可以吃人!
她可以肯定,这些无主野狗定很饥饿。在这片区域,在这个离圣莫里斯有两英里甚至更远地方,即使是猎犬也会度日维艰。它们是警卫犬,被驯养出来就是为发动攻击,而不是苟且生存。如果事实并不是这样,那它们就是两只已经长到失去魅力、或者是需要耗费太多食物宠物狗。琼再次向后退。她很害怕,也有理由害怕,怕不是狗本身,而是这两条现身荒野、不同般狗所拥有异常体型。或许她还怕它们身上颜色?不,不是。第二只更大狗也看到她,它走上前,立在它同伴身边。十五秒钟过去,它们动不动,然后它们才开始向她走来。如果它们突然开始跑动,她会在它们面前束手无策。但她需要紧紧盯住它们,她必须看着它们过来。她冒险地朝背后瞟眼:洒满阳光小路上空空如也,毫无伯纳德身影。
他还在她身后三百多码远地方。刚才在他停下脚来系好鞋带时,他被眼前幕吸引住:他发现,在离他鞋尖几英寸地方,有两打褐色毛毛虫正排成队向前行进,每只口器都钳住前只尾部。他向琼呼喊,想叫她也过来看看,但这时她已经走过第个拐弯处。伯纳德对科学好奇心被勾起来。这队毛毛虫穿越小径路面征途似乎是有目,他很想知道它们到底要去哪里,等到达目地以后又会发生什。他屈膝跪下来,手里端着他照相机。从取景器里他看不到什东西。他又从背包里拿出个笔记本,开始作速写。
狗离琼已经不到五十码远,而且它们走得很快。等它们来到她面前时,会有齐腰那高,也许更大。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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