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那晚妈妈告诉他们结婚,得叫他爸爸。完,又次发作,比哪次都惨烈。没法说得清那次有多严重,虽然只是两个小时事,却像是持续好些天。过后,睁开眼,看到妈妈脸上表情,是纯粹厌恶。你决想不到个人会在这短时间变得这快。看到她那个样子,明白她已经和爸爸样,是个陌生人。
在他们找到个家来安置之前,和他们起待三个月。他们忙于关注对方,没空理。他们很少跟说话,在屋里时,他们从不交谈。你知道,很高兴能从那地方出来,尽管那是家。走时候虽然也哭哭,但能离开他们还是高兴。想他们也乐于最后次见。待在他们带去那个家并不坏。其实不介意待在哪里。他们教怎更好地照顾自己,甚至开始学习读书写字,虽然现在都忘得差不多。这不,看不懂你给表格。真蠢。不管怎说,在那儿过得不赖。那里怪人很多,这让更有自信。周有三次他们会带和其他几人坐巴士去个作坊,们去那儿学习修钟表。他们想法是让离开后能够自立,自谋生路。但这手艺还没让赚过分钱呢。你去找工作,他们会问你是哪儿学。你告诉他们之后,他们却懒得再理你。在那里最幸运事情,是遇到史密斯先生。知道这不算是个多响亮名字,他样子也很普通,你不会想到他有什过人之处。但他确不般。他掌管那个家,就是他教读书。学得还不错。走时候刚刚读完《霍比特人》,很喜欢。但出来,就没什时间做这些事。不过,老史密斯为教还是颇费心思。他还教很多别事情。刚到那里时,口齿不清,每次说话他都纠正,得照着他口音重复念。而后他常说需要更有风度。是呵,风度!他房间里有台巨大唱机,他会放唱片让跳舞。开始觉得这傻透。他跟说忘记自己在哪里,身体放松,跟随音乐感觉漂流。于是在房间里跳来跳去,手舞足蹈,暗自希望不会有人从窗外看到。后来就喜欢上。那和抽风差不多,你知道,只不过是愉快抽风。是说,真忘自己,你可以想象。唱机停,站在那里淌着汗,喘着气,感觉有点癫。老史密斯倒不以为意。星期跳两次给他看,周和周五。有时他弹钢琴,不放唱片。不怎喜欢,但没吱过声,因为看他脸,知道他很陶醉。
他还教画画。注意,不是般画。这说吧,如果你想画棵树,你可能会先在下面画点棕色,再在顶上画团绿色。他说这完全错。那儿有个大园子,天早上他把带到外面几棵古树边。们站在其中棵下面,那棵树好大。他说他想让……怎说来……得先感受这棵树,然后再创造它。很长时间以后才明白他意图。先是按照自己想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