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记得在离开墨西哥城之前咱们在哈瓦那咖啡馆里谈话吗?说:记得。他说:告诉你是同性恋,对吗?说:你说你是同性恋。“小眼”说:咱们坐下说吧。
敢发誓:看见他坐地方还是原来那条长凳,仿佛还没有到达广场,而他还在等、还在思考人生以及命运或者偶然性迫使他给讲述那个故事呢。他竖起大衣领子,讲起来。点支香烟,站着听。
“小眼”故事发生在印度。是工作,而不是旅游者好奇心把他带到印度。他必须在印度完成两件事。第件事是典型都市生活报道,是种玛格丽特·杜拉斯与赫尔曼·黑塞混合物。和“小眼”都笑。他说,就有这种喜欢在《印度之歌》与《悉达多》之间看印度人。那你就满足出版商要求吧。于是,第篇报道就是照片,上面有殖民时期房屋、破败花园、各式各样饭馆,以下等餐厅或者家庭餐厅为主,看上去有些下九流,都是印度人开;还有郊区照片,真正贫民窟;随后是交通线、公路、铁道铁轨站、公共汽车、进出城市火车;也没忘记隐藏在四周自然景观,种与西方冬眠概念无关冬眠状态,与欧洲不同树木、大河与小溪、耕地或者干涸田野。“小眼”说,这是圣徒们天地。
第二篇报道是关于印度某座城市妓女区,区名始终不知道。
从这里开始才真正是“小眼”故事。那个时候他住在巴黎。他那些照片是给位著名法国作家作品做插图用,该作家是专门研究卖*社会。实际上,“小眼”报道仅仅是包括世界各地红灯区或者容忍卖*区系列报道中第篇。每个红灯区有不同摄影师拍摄,但是所有文字说明都由那位作家人完成。
不知道“小眼”去是哪座城市。可能是孟买、加尔各答,可能是贝拿勒斯或者马德拉斯。记得问过他此事。他不予理睬。实际情况是,“小眼”独自到印度,因为那位法国作家已经写好报道,“小眼”惟任务就是给报道插图。他去报道指定地区。随即开拍。按照他计划——以及出版商计划——工作期限(含在印度逗留时间)不得超过周。他下榻在个安静小区旅馆里,住房间有空调,有扇窗户面向不属于旅馆院落,那里有两棵树,树之间有眼泉水。还有块露天地,有时有两个女子身前身后跟着群孩子出现在那里。两个女子服装是印度式,或者在“小眼”看来如此,但是那几个孩子,有次他却看见他们打领带。到傍晚,“小眼”去红灯区走走,拍些照片,跟妓女聊聊。有几个妓女年龄很小,非常漂亮。另外些妓女年纪大些,或者说老些,样子有些发胖,不爱说话。那里气味,起初让他感到不快,但是后来就喜欢。拉皮条家伙(他没看见几个)态度友善,尽量表现得像西方皮条客,或者也许是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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