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重新写遍,仍然会坚持这些“明知不可能”桥段。就像余周周自己说,生活本就不团圆,故事就不要再破碎。就仿佛是记忆,当时再苦涩,只要这页翻过去,回想起来,总能咂摸出点点甜味。这是们本能,让们坚信美好多过丑恶、希望多过绝望,所以才有理由大踏步地走下去,直不停留。
小说中编造成分不少,但所有故事编造都是建立在所熟知情感经历基础之上。每每写到个地方,都要将自己当年相似经历挖出来,细细回忆,那刻自己,究竟在想什。
记得当年吃过什廉价零食很容易,可是描摹出儿时那种容易满足小心情很难——尤其是当们在越来越不满足、越来越挑剔现在。表面上看,回忆很多当年故事,其实,是在借用这些情景、这些人,来捕捉自己越来越微弱情感记忆。
当年,究竟是在为什而快乐,为什而忧伤?
当年们,又怎样地对那些现在看来有些可笑东西而斤斤计较、欢呼雀跃、寝食难安?
素——那些帅哥、才子,他们都爱你。
你不漂亮,不出色,没才华,没家世——不要担心,你世界里,爱情不需要理由。
也许玛丽苏妄想症就是这样种病。有些人得过,被现实砸得醒过来,表面痊愈,长大,成熟,理智,却又不小心会偷偷复发。
就像。走在路上总会胡思乱想,很多情景很脑残,甚至不敢写到这篇后记里面。
不过有些时候,也会在校园里看到些和样边走路边傻笑、自言自语家伙。那刻突然觉得,知道他们在想什。
认为,直面这些,远远要比记住当年虾条、话梅牌子要难得多。
要谢谢《你好,旧时光》,在敲下每个字时候,都能重新翻出点儿发霉旧时光,晾晒在阳光下,让它们重新变得干爽、温暖。
想起自己拿着点点零用钱站在小卖部抉择到底要买水蜜桃味道还是草莓味道话梅时候,那种兴奋和痛苦交织感觉。
想起自己小学年级跑4×
从小就知道。
很庆幸于这个头脑发热决定。就像后来文下个ID叫“路人甲”读者对说,“二熊,趁着还年轻,趁着还记得,多写点儿吧——你很快就没有力气再想起,所有回忆和感受都会随着年纪和阅历被销蚀殆尽。”
赶在不可阻挡时间和不可避免成熟之前,至少抢救下点儿还鲜活记忆。
那些人、那些事,还有怀揣着那种心情自己,都跳跃在这本书里。
其实,这篇小说缺点很明显。余周周过于传奇身世经历,遇到过于美好林杨,经历过于小说化相逢与别离。如果它能够再现实点儿话——开学第天林杨不会记得幼儿园遇到余周周,儿时奔奔会慢慢消失在余周周记忆中,不再想起,更不要提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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