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爝也道:“与此相似水刑在欧洲也有记载,他们称作‘keelhauling’,最早提及这种
拿着火把,径直向最后间石室走去。扶着双腿发软袁嘉亨,紧随其后。袁嘉志见们都不理会他,气得往地上啐口痰,骂骂咧咧地跟在们后面。
实在想不明白,堂堂家广告公司老板,素质何以如此之差。大概这世界上,许多人本性便是非常低劣,教育也未必能使其开化,就算平日里装得温柔敦厚、文质彬彬,旦到特殊情境和压力下,就会显露出原来本性。袁嘉志就是这种人。
推开“水刑狱”大门,忽地迎面扑来股寒意,身上虽然穿着厚重衣服,但这种寒冷却仿佛能够穿透切,直达骨髓,似寒冬中饮下壶冰水,浑身阵战栗。
们开门同时,耳边传来阵潺潺水声,进去看才知道,这间石室中央,挖口约有四丈方形水池。池子四周用乳白色砖石围砌,砖石表面打磨得十分光滑。池面在火把映衬下,水光潋滟,泛起粼粼微波。不过们心里都明白,这看上去如澡堂子般人工池子,实际用途是溺死活人。
中国历史上,将人投入水中溺死刑罚,称为“沉水”。早在战国时期,就已经有把人沉入河中刑罚。北魏时还规定“巫蛊者负羖羊拖犬沉诸渊”,凡是利用巫蛊之术害人者,均要背负头黑色公羊、拖着条狗,齐沉入水底。此外,由唐朝*员李福创造“沉竹笼”溺人刑罚,也在中国南方许多地区流行,成为种处治*宄手段。
除水池之外,石室四面还有不少用于水刑刑具。比如将人倒吊,只让其头部浸入盛水木桶“溺首”,还有以木架捆人手脚,将漏斗塞入口中不断灌水,直到受刑者肠胃爆裂“濯舌”等。其中最恐怖,莫过于明代发明“秽缸之刑”。
所谓秽缸,不过是口高约九尺圆形水缸。受刑人裸身置于缸中,每日灌以大量清水和些许米粥,便溺皆在缸内,时日久,秽物盈缸,缸中之人自然气毙而亡。这种恶毒刑罚,比之吕后虐杀戚夫人“人彘之刑”也不遑多让。
“韩晋老师,你看这个。”袁嘉亨用火把照亮面壁画,“倒从未见过这种水刑。”
墙上绘着艘大船在水中航行,船上立着三四个鬼卒,船后拖拽着个活人,那人脸上痛苦万分,身体和头部都浸在水下。
也是赶巧,上周正读完本研究中国海盗史书,里面正介绍过这种水刑,眼下便现学现卖起来:“这叫‘游舸’,又称‘呵浪鱼’,是古代海盗常用种刑罚。施刑时,绳子头系在船上,头系在受刑者身上,再将受刑者丢入海中,活活在水中拖拽而死,是专门处置叛徒酷刑。相传起源于北宋末年,发明者为海盗鱼庆,字弄潮,诨名‘滚海鲛王’。以他为首海盗当年在福州沿海为祸不浅,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令朝廷很头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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