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正准备出门,去体育场与几个朋友踢球,谁知竟飘起细雨,不得已,们只能取消那场球赛。这样闷在家中,自然无聊至极,唯有躺在沙发上看电视。
连调好几个频道都没什
又摇摇头:“还是不对,即便是要穿着雨衣行凶,他也没必要在大街上就把雨衣披在身上啊,行凶之前再穿也来得及嘛。”
“如果来不及呢?”陈爝反问。
“来不及?”拍下自己额头,“明白!准备动手地方有摄像头,所以他就在没装摄像头地方先把雨衣穿好。”
“有这个可能性。不过除此之外,还有另种可能——他也不方便把雨衣放在挎包里。当时就在想,为什不放进包里呢?如果说包里原本有把利刃话,那就不方便。因为刃尖会刺破雨衣,这样话穿上之后,血液还是会溅到自己衣服上。”说到这里,陈爝突然笑起来,“这只是自己胡思乱想,需要确认下。”
“所以你就路跟踪他去便利店?”
火锅店。所以他对电话里人说谎。”
“为什不能立刻去?”
“查下,因为这部电影快要下档,全市只有星宫影城午夜场上映场,也就是今天十点。这部电影时长九十分钟,看完也要十二点半。而东渝火锅店距离星宫影城只有十分钟路程,也就是说,从十二点半至三点这两个多小时,他定要再去另个地方,而这个地方,却不能告诉电话里人。”
“这样就认定他要去行凶吗?”陈爝这个理由说服不,于是又问道,“或许他家离电影院和火锅店很近,看完电影打算回趟家再去和朋友吃夜宵呢?”
“他提到‘打车去看《变相》’,也就是说,他并不是住在离星宫影城很近地方,否则何必打车,走路就行。”
“就是想看看,他挎包里究竟是什。于是走近他时候,故意撞向他身体,同时伸手去触碰他挎包,还真摸到把短刀。”
接下来情况就如之前叙述那样,现在想起来还是略有些后怕。如果不是唐薇警官及时出现,光靠和陈爝,恐怕还真抓不住那家伙。
当时完全没有想到,这件事竟会和之后发生在“枉死城”那场惨剧,有着如此密切联系。回忆起来,这切,冥冥中自有天意。
3
时间又过两周,和陈爝都已渐渐淡忘这件事,生活如往常。
本来想反驳他“就算很近也可以打车”,但觉得这样太蛮不讲理,就没说出口。
陈爝继续道:“注意到他另个反常地方,就是身上穿着雨衣。”
就这点来说,开始也很疑惑。不过想到现在有怪癖人很多,也就没细想。
呆呆后,总算想出个解答。“啊”声道:“明白!是不是穿着雨衣,就可以挡住溅出鲜血?”
“没错,你最近聪明不少。”陈爝赞许听上去像讽刺。难道以前很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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