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去参军。国王在召唤。”弗洛伦特叔叔说。
“没有您,比利时军队就不完整呀。”贝卡放肆地叫道。
他们三人起看着对面街上那个每天都要戴上防毒面具小女孩。她手插在腰间,站在那儿,看上去是在自言自语,因为她那条难看满是褶子象鼻子直在动。弗洛伦特叔叔正要把他英国香烟烟蒂按到窗台上,贝卡以闪电般速度把它夺过去。她深深地吸口,火都快烧到鼻子。
“你倒是开始得挺早。”弗洛伦特叔叔说。
“开始什?”
瑟,高音歌手兼药房师傅。爸爸在四处找他儿子,但并没有发现他。
妈妈挥手,但是苦力太兴奋,连他怀孕妻子也没看到。当观众都往外涌时候,妈妈坐着没动。
“走吧,妈妈。”人们肯定要问,她出什状况,生病吗,还是现在就要把孩子生出来,伴随着渐渐远去寺庙钟声。
“不要。”
路易斯突然明白她要做什,这个疯狂母亲。她要做,正是他好几年前还是个小毛孩时第次到这个剧院里来看歌剧《滑稽男爵》时做过事儿。那时候,当大厅里在片叫好声和掌声中响起“们是月亮见过最风雅客人”歌声时,他哭,因为他感到这个剧马上就完。当聚光灯上下晃动,开开灭灭十次之后,终于彻底熄灭。而观众离开大厅时,他还坐在自己座位上,不愿意走出去,既不理解也不接受,天国亮光里男神女神,扑着粉,发着颤音,披着闪闪发光装饰,穿着黑礼服和簌簌响舞台服那几位真就这扔下他不管。他又是跳又是跺脚,在他紧紧攥住座位颤抖手指被拉开时候。爸爸拎起他衣领,扯住他头发,把他拖出去。
“开始抽烟。比如说。”
“对神经有好处。”这个吉卜赛女孩说。她在赤裸脚后跟上按灭烟蒂。
在假期最后个晚上,路易斯坐在沙发角,读爸爸本《李斯特勋爵历险故事集》——
“走吧。们必须走。”她往鼻子上扑扑粉。她朝他眨眨眼睛。女人们是不能眨眼睛。婆妈妈除外。她毫不拘束地站起来,将白色手套拉拉紧,挽着他手臂很快地走过空无人走道。路易斯看到,她腿那里裙子都湿透。他用黄色细长嘴唇朝她微笑,可她呢,她没有认出那位绝对不让人看出他深不可测远东内心王子,时刻都要微笑[123]。
在假期最后天,贝卡·可塞恩斯说,她祖父头天晚上死。他已经瞎很多年,因为他有次抚摸过个坏女人,然后又擦擦眼睛。贝卡在额头上绑条黑围巾,就像海盗那样,穿上她妈妈鞋子,鞋子太大,但去葬礼就得穿这双鞋子。
贝卡正靠在路易斯屁股上擦鞋子,弗洛伦特叔叔骑着自行车路过。他刹住车。
“哦,正亲热嘛,路易斯?”
“这家伙吗?这家伙耳朵背后还没干呢。”贝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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