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记得在饭前别人把她介绍给,说是主人女儿。不,她露面时间不长。她很早就去睡,要不就是去女友家,记不清楚。看来你对斯万家人很熟悉。”
“常去香榭丽舍街和斯万小姐玩,她很可爱。”
“啊,原来如此!确不错,也觉得她可爱,不过,说真心话,她大概永远也比不上她母亲,这句话不至于刺伤你热烈感情吧?”
“更喜欢斯万小姐面孔,当然也欣赏她母亲。常去布洛尼林园,就是为碰见她。”
“啊!要告诉她们这切,她们会很得意。”
德-诺布瓦先生说这话时,态度与其他所有人样(虽然为时不长)。这些人听见说斯万是聪明人,说他父母是体面经纪人,说他家房子很漂亮,便以为也会以同样口吻来谈论同样聪明人、同样体面经纪人、同样漂亮房子。其实,这好比是神经正常人在与疯子交谈而尚未发现对方是疯子。德-诺布瓦先生认为爱看漂亮女人是理所当然事,认为某人对你兴奋地谈起某某女士时,你便应该佯以为他堕入情网,和他打趣,并答应助他臂之力,因此,这位要人说要向希尔贝特和她母亲谈起(将象奥林匹斯山神化为股流动气,或者象米涅瓦①样化身为老者,隐身进入斯万夫人沙龙,引起她注意,占据她思想,使她感谢赞赏,将看作要人朋友而邀请,使成为她家密友),他将利用自己在斯万夫人眼中崇高威信来帮助。突然感到无比激动,情不自禁地几乎亲吻他那双仿佛在水中浸泡过久、泛白发皱柔软手。几乎做出这个姿势,以为觉察者仅人。对们每个人来说,要对自己言行举止在他人眼中地位作准确判断确非易事。们害怕自视过高,又假定人们生活中众多回忆已经在他们身上占据极大场地,因此们举止言行中次要部分几乎不可能进入谈话对方意识之中,更不用说留在他们记忆之中。其实,罪犯假定也属于这同类型。他们往往在事后修改说过话,以为别人无法对证。然而,即使对人类千年历史而言,预言切都将保存哲学可能比认为切将被遗忘专栏作家哲学更为真实。在同家巴黎报纸上,头版社论说教者就某件大事、某部杰作,特别是某位“名噪时”女歌唱家写道:“十年以后有谁还记得这些呢?”而在第三版,古文学学院报告常常谈论件本身并不重要事实,谈论首写于法老时代而且全文仍然为今人所知、但本身并无多大价值诗,难道不是这样吗?对短暂人生来说,也许不完全如此。然而,几年以后,在某人家里见到刚巧在那里作客德-诺布瓦先生,把他当作所可能遇见最有力支持,因为他是父亲朋友,为人宽厚、乐于助人,何况他由于职业和出身而言语谨慎,但是,这位大使刚走,就有人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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