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萨宾娜父亲两头都不误,开始送她去教堂,而后又逼她参加共青团会议。他担心女儿游离组织之外将有所不测。
她参加强制性游行,总是合不上大家步伐,身后女孩老对她叫,或者有意踩她脚后跟。唱歌时,她从来就不知道歌词,只是把嘴巴张张合合,于是遭到其他女孩子注意和告发。从小,她就恨游行。
弗兰茨曾就读巴黎,天资不凡,二十岁那年就确定学者生涯。从二十岁起,他便知道自己生将会被局限在大学办公室、两所图书馆,或两三个演讲厅里。想到这种生活将把他窒息,他总是期望着走出自己生活圈子,象从屋里走向大街。
住在巴黎期间,他参加每次可能游行示威,去庆祝什,要求什,或抗议什,去露天里和人们呆在起。游行队伍直抵圣耶门大街或从共和广场到巴士底,使他神魂颠倒。他把行进和呼喊看成欧洲以及欧洲史形象。欧洲就是伟大进军,从g,m到g,m,从斗争到斗争,永远向前。
换种方式说:弗兰茨感到他书本生活不真实,他渴望真实生活,渴望与人们交往,肩并肩地步行,渴望他们呼叫。他从没有想过他所认为不真实生活(在与世隔绝办公室或图书室里辛劳)事实上正是他真实生活,而他想象为真实游行不是别,只是戏院,舞场,狂欢——用另句话来说,是个梦。
萨宾娜读书时佐在宿舍里。五节,所有学生大清早都得报到参加游行,学生干部们清梳大楼以保无人漏掉。萨宾娜躲进电梯间,直到大楼都走空很久,才能回到自己房间。这里比她记忆里任何地方都安静,唯声音是远处游行音乐回响。她仿佛正躲在个小棚屋里避难,只能听到个敌对世界海涛喧嚣。
移居两年后,她偶尔去巴黎参加祖国被入侵周年纪念。抗议游行当然在计划之列,她当然也被卷进去。年轻法国人高高举起拳头,喊着谴责社会帝国主义口号。她喜欢这些口号,但使她惊奇是,她发现自己不能够跟着他们起喊。她只坚持几分钟便离开游行队伍。她向法国朋友们说起这件事,他们都很惊讶。“你意思是说你不同意反对对你们国家占领?”她本来想告诉他们,在**党当局和法西斯主义后面,在所有占领与入侵后面,潜在着更本质更普遍邪恶,这邪恶形象就是人们举着拳头,众口声地喊着同样口号齐步游行。但她知道自己永远也没法使别人明白这些,便尴尴尬尬地改变话题。
“纽约美”
弗兰茨与萨宾娜在纽约街上定就是几个小时。每走步都有新鲜景观,如同他们是循着条山林小道前行,沿途景色都令人惊叹不已:位年轻人跪在人行道中祈祷;几步之外是位漂亮黑人妇女靠着棵树;位身穿黑制服男人横过马路时指挥着支无形乐队;个喷泉在喷水而群建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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