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吻……
“你要记住,”他说,“记住再次回到你这儿。听见没有,你要记住!”
他第次用“你”称呼。说完他就走。想:“明天……”
事情果真发生。那天晚上还不知道第二天正巧是他生日。那几天自己直没有出门,所以没听人说起过。以往每年到这天他家门前总是车水马龙,宾客如云。这次也不例外。就在午宴结束之后,他走到大厅中央,手里捧着张纸——给上司正式呈文。而他上司当时就在场,所以他立即向所有在场人高声宣读呈文,其中详细描述犯罪全部事实。“把自己当做名歹徒开除出人群,因为犯大罪。甘愿忍受苦难!”呈文结尾部分这样写道。接着又股脑儿把保存十四年、自认为可以证明自己罪行全部证据拿出来摆到桌子上:为转移目标而偷走被害人几件金器,从死者脖子上摘下上面嵌有她未婚夫相片鸡心项链和十字架,还有本记事簿和两封信:封是未婚夫告诉她很快就要回来信,另封是她复信——她刚开个头,还没有来得及写完,放在桌子上准备第二天写完再寄出去。他把这两封信都拿走,为什目?为什他没有销毁这些罪证,反而保存整整十四年?当时出现这样情形:大家都十分惊讶和害怕,但谁都不愿相信这是真,虽然大家都怀着异乎寻常好奇听完他自述,不过都当做是病人说胡话,而且过几天之后大家致断定这个不幸人发疯。上司和法院不得不立案侦查这件事,但不久也停止:虽然提供这些金器和信件值得考虑,但他们认为,即使这些证据是确凿,那单凭这些证据也不能指控他。因为他作为她朋友,她出于信任,也可能把这些东西交给他保存。不过听说,经过死者许多朋友和亲属鉴定,这些东西确实是原物,对此没有任何疑问。但这案子注定要不之。五六天之后,大家获悉这个受苦人得重病,性命危在旦夕。他究竟得什病,说不清,据说是心律失常,但后来知道,根据他夫人坚决要求而组成医疗委员会还检查他精神方面状况,最后得出结论说他已经有精神失常症状。大家纷纷来询问,可没有透露半点真情。但是准备去探望他时候,却始终被禁止,尤其是他夫人。“是您把他弄得精神失常。”她对说,“他本来情绪就非常忧郁,最近年来大家都发现他烦躁不安,常常有奇怪举动。是您害他,是您没完没地给他念《圣经》,整整个月他都没离开过您。”结果,不仅他夫人,连全城人都纷纷责备。“这都得怪他不好。”大家都这说。声不吭,但心里很高兴,因为看到这肯定是上帝对那个悔过自新、惩罚自己人恩赐。不相信他精神失常。最后他们总算允许去看望他,因为他自己也坚决要求去跟他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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