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是像报纸上说竖起大拇指不断地说OK。
曾经有个叫David大学生把他在新疆买挂毯送给。回家后把它挂在电脑上方那墙墙上。现在打稿子时候就在看它。在挂毯里面混有沙子,沙漠沙子。妈曾经要将它洗干净而誓死不从。因为里面有所向往沙漠味道。洗就没。
冒着跑题危险写上面那多关于和外国人打交道废话其实就是为引出这块挂毯,而引出这块挂毯则是为说明对流浪疯狂到定程度。
曾经说,如果有天很有钱或者彻底没钱就开始流浪。同桌说:那你不是座流动金库就是个流浪乞丐。说完甩甩他头发,很帅或者装作很帅样子。每次都用反语说:帅哦帅哦帅得不得哦。而他总是用"没有最帅只有更帅"来自谦虚或者自吹嘘。他比冷静比现实比更善于理性思维,总之就比像个人。
他对说
直认为流浪是种大境界,不管是关于脚还是关于心。
直以来很喜欢武侠小说中关于扶桑浪人情节,不是哈日,而是敏感于浪人那两个字。
网友KK去过很多地方,而且他总是个人背起背包就上路,路流浪路看。他告诉西藏雪很白很傲气,苏州钟声很厚很悠远。雾隐霞红。暮鼓晨钟。
有次他问你到过峨嵋吗,兴高采烈地说去过,们先坐车然后又坐缆车直接上金顶。们住在五星级宾馆里享受暖气,第二天拍好多照片。KK说他用脚爬上去,沿路住好多个寺庙,在山泉里洗个澡,被冻得差点感冒。听他说时候觉得周围氧气变得越来越稀薄。听他讲完之后觉得自己实在俗气得恶心。吐得片狼藉。
从那刻开始就觉得参加旅行社是最最愚蠢事。大帮人被导游呼来喊去,像阿姨带幼儿园小朋友样。阿姨问:这里漂不漂亮?小朋友们说好——漂——亮——哦!
实在俗气得很有级别。
曾经有段时间迷三毛迷得紧。不为别,只为只身跑到沙漠神经质。那时候娶个像三毛样女子为妻然后起远行成为最大梦想。但它高高在上地悬在头顶使不得不仰望,在脖子酸痛同时让明白:它遥不可及。
后来就常常坐在西秦会馆对面咖啡店里透过落地窗望繁华大街。因为这儿是旅人最多地方。
躲在玻璃之后,在咖啡厚重光滑香气里安详地打量外面背着行李人们,想象南腔北调弥漫整个天空。偶尔为外国人提供绵薄之力。他们问题通常都很简单,无非是哪儿有厕所哪儿可以买到门票哪儿有宾馆之类。所以尽管英文非常poor,但也可以应付。
般他们在接受完帮助后都会在说谢谢同时掏出叠钱来,而总是微笑着摇头。然后他们眼睛就会很亮,嘴角上扬,露出好看白牙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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