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唱完。
众人:……
丁羡放下话筒,酒精刺激末梢神经,她兴奋地问孔莎迪:“好听吗?”
孔莎迪扯扯嘴角:“挺好听,就是可能没在调上……”
“……”
“啊?”
“喝两口,壮壮胆。”
孔莎迪从边上捞几瓶纯度最低啤酒,不放心地递过去:“就俩口。”
俩口下肚,丁羡抿抿,咦,还挺好喝——
她拎起啤酒看看,又喝两口。
周斯越累得不行,下意识摇摇头。
宋子琪笑下:“也对,你还是别唱,容易掉粉。”
周斯越象征性地踹他脚,句多余话都没有,人是真累。
包厢里,忽然有人喊句,“邓婉婉,你歌——“
邓婉婉走过去接话筒,站到周斯越边上,开始矫揉造作地清嗓子,“这歌好久没唱,不知道能不能找到感觉。”
谁不喜欢春天呀,那个绿意葱葱、蝉声鸣鸣、花儿开得轰烈又充满希望季节。
可今天忽然决定喜欢这个潦草冬天。
——《小怪兽日记》
那人隐在黑暗中,高大身影有些懒散地陷在沙发里,还是那件棒球外套,只不过在里头加件灰色薄线衫,声音透着疲倦:“等干什。”
孔莎迪握着话筒,目光瞟眼丁羡,又吼:“谁知道呢,们羡羡就是这痴——“
丁羡把剩下半瓶酒全部口气干。
疯,世界都疯。
周斯越醒时候,差不多结束,人还
等孔莎迪点完歌回来,半瓶啤酒喝完,丁羡仍在意犹未尽地添嘴唇。
“行,别喝,给你点首孤单北半球,好好唱。”
邓婉婉唱歌确实好听,在她唱完之后,所有人都起哄让她明年赶紧参加十佳歌手去,邓婉婉羞红着脸说句:“献丑。”目光却始终朝着周斯越方向。
丁羡拎着酒瓶,眯眯眼,又仰头灌口。
“用晚安陪你吃早餐,记得把想念存进扑满,望着满天星在闪,听牛郎对织女说要勇敢……”
孔莎迪下意识递个眼神给丁羡。
“有人开始表现,你再不抓紧点儿。”
丁羡心里那个气,表现啥呀表现,唱歌这熊样——
没进过这种ktv,丁羡其实也不知道自己唱歌好不好听,小时候叶婉娴让她在亲戚朋友们表演过几次,具体反应已经记不清,反正后来过年就没让她再表演过,上学,她也不是爱表现人,音乐课都是大合唱居多,更听不出自己水平。
她摊手:“酒。”
话筒被丁羡劈手夺过,就着昏暗灯光,狠白孔莎迪眼,孔莎迪这才意识到自己说什,忙讨好似去抱丁羡胳膊,小声讨饶:“错,姐,你打吧。”
丁羡拍开她手,不理。
孔莎迪不依不饶扑过去,没会儿,丁羡抵不过她这粘人劲儿,没会儿两人又抱在起咯咯笑,就听丁羡声无奈:“看以后谁受得你。”
宋子琪转头看阖眼休息周斯越。
“不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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